1.
最近讓我有點困擾的事是我看得到未來和過去交疊在一起,就像突然得到了什麼超能力,霎時間就「看得到」了。這個開頭有點懸疑,但其實只是能跑能跳的兩歲半兒子讓我看到懷中抱著的女兒在兩年半後大致的長相;相對來說,女兒也讓我回想起兩年半前她哥哥仍是新生兒時軟趴趴的樣子,還有第一次被照顧新生兒驚嚇到整個育嬰假都沉浸在悲慘之中的我。
然而我往前往後看的時間不僅限於兩個孩子之間的兩年半,我仿佛還能看見了三十多年前我作為新生兒時父母照顧我的景象,還有將近二十年前,十八歲的我高中畢業從台中北上讀書的模樣。我和父母的關係在我高中畢業前幾個月異常緊繃,那段期間留下的苦澀在我心中縈繞了好多年,我明知我在台中的生活客觀上既平穩又富足,我的父母也都是有誠信負責任、表裡如一的大人,但我卻無法理解為什麼我的主觀感受會那麼糟糕。
我的父母在我還是新生兒時,應該預期不到我在離開他們的時候會是那副德性吧?
十六年和十八年後,我的兩個孩子離家時,和我會有怎樣的關係呢?
我認為我的父母很努力了,如果他們那麼努力都沒能保證會有好的親子關係,那我是不是註定要失敗?現在這個在我面前唱著Twinkle Twinkle Little Star ,只要我為他拍手就笑開懷的孩子,他在十八歲那年會跟我有怎樣的關係呢?
2.
中學時我就讀台中天主教曉明女中,學校集會時要唱聖歌,其中一首《愛的真諦》的歌詞出自哥林多前書 (The First Epistle to the Corinthians) 第13章:「愛是恆久忍耐,又有恩慈;愛是不嫉妒;愛是不自誇,不張狂,不做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處,不輕易發怒,不計算人家的惡,不喜歡不義,只喜歡真理;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愛是永不止息。」
青春期的我以為這首歌所說的是我們去談戀愛時要找到這樣的愛。如果有人口中說愛我,但他的愛不符合上述型態,那麼那個人就不是真的愛我。後來談戀愛時,成天只想著要跟男友去哪裡玩,要聊什麼話題,希望他和我對事物有相通的觀點,根本不曾想起用《愛的真諦》裡的要求去檢視對方。
後來我受洗成為基督徒,和先生一起在教會祭壇前宣誓我們要彼此相愛,不論生活遇上多少變化和困難,我們都要對彼此不離不棄,直到死亡將我們分離。倏忽之間,我們已經結婚七年了,在沒有鄰近親戚做後援的狀況下有了兩個孩子。日子不容易,有好幾個晚上做完公務家務爬上床休息時,我會有累到連眼淚都懶得流的情緒。在這樣的壓力下,年少時唱過的《愛的真諦》的旋律出現在我腦中。我總算了解到那些對於愛的敘述是讓我拿來要求自己的。我必須期許自己給出恆久忍耐 ( patient) 、有恩慈 ( kind) 、不嫉妒、不自誇、不張狂的愛。那種愛不做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處、不輕易發怒、不計算人家的惡、不喜歡不義只喜歡真理。我必須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 (perseveres) ,這樣的愛不一定會大獲全勝,但會永不止息 (Love never fails) 。
青春期的我如果發現《愛的真諦》是拿來自我要求的,一定會跳腳大叫:「這種事怎麼可能做得到!怎麼會有人能滿足這種要求!」,忽視她本來還以為她有權力拿這些標準去檢視別人給的愛。那也沒有辦法,她是個孩子呀,哥林多前書的作者保羅也承認孩子和大人是不同的:「我作孩子的時候,說話像孩子,心思像孩子,意念像孩子;既長大成人,就把孩子的事丟棄了。」
我在心態上長大成人的時點遠遠晚於二十歲,我甚至懷疑我是在第一個孩子出生之後才被迫不得不成為大人。不過這些年來和我一起生活的先生認為我沒有自以為的那麼幼稚輕率,否則他怎麼敢跟我成立家庭。(或許哪天他自我評價低落時,我也可以將這段話原封不動地回敬給他。)
我承認我絕大多數的時間達不到《愛的真諦》的要求,即使如此也不能放棄,反而要相信多多練習總會掌握到愛的訣竅。我不可能完美,我不需要因為不完美而絕望,如果我能在和我最重要的人相處時維持 patient and kind ,給予對方機會,那就已經比孩子時期的我進步很多了。
3.
在陪孩子長大的過程中,我有時候會被自己目前的耐心給嚇到。當一個人類小到連叉子都握不好時,單用言語指導毫無用處,在他眼前做給他看可能會得到比較好的反應,真正能讓他學到怎麼用叉子的方式只有一種:提供安全的環境,讓他自己練習。
與其說經驗是個好老師,不如說經驗是唯一的老師。
但是累積經驗需要時間,不投入時間,就無法累積足夠的經驗。運用手指肌肉和將食物送進嘴巴這些行為,如果不花時間練習,孩子就是做不到。他要有耐心,我則必須比他更有耐心,在他失去耐心時鼓勵他繼續嘗試。
當我發現到耐心原來是愛人這麼重要的一個面向時,我反省起自己和父母相處的時間裡,有多少爭執和困難是來自於我的急躁,來自於我不肯好好聽他們說話,甚至在他們花時間想了解我在想什麼時故意擺姿態,而不是耐著性子好好溝通。等到我被誤解,或是他們的作為不符合我的心意時,我又要嚎啕大哭,埋怨他們愛我不如我愛他們。身為孩子的我胸口有熾熱的感情,我必須要讓他們明白,他們的一舉一動對我有多大的意義!那股熱情既自誇又張狂 ( boasting and proud ) ,只求自己的益處 ( self-seeking ) ,而且不相信 ( untrusting ) 對方也愛我。用《愛的真諦》為標準來檢驗的話,實在很難得出那是真愛的結論。
住在台中時,周末我總想待在家裡讀書,更勝於跟父母手足一同出遊,結果就是其他四個人準備好要出門時我還在鬧脾氣說我不要出門。現在我是媽媽了,我才知道帶小孩出門要安排好多事情,若非為了給孩子不一樣的經驗以及為家庭創造回憶,我哪有動力花力氣出門。大家一起窩在家中讀書看電視有多輕鬆啊。
養育孩子讓我想起好多好多在不懂事的我的心中擅自被解讀成負面事件的回憶,並且為此感到深深的羞愧。我對先生說:「如果當初我知道這些事,我就能有不同的回應,我們的親子關係就能不一樣了!我多麼希望我能夠是一個更好的女兒!」
他反問我:「這種感覺不就是人生常態嗎?」
4.
生完第二胎後我的體重下降速度不如預期,自行嘗試節食兩週後沒什麼成效,我只好認命地付費訂閱一個基於認知行為療法的飲食控制app課程 NOOM 。加入時我提供了我的性別和年齡,於是 NOOM 幫我規劃了有關女性老化的課程。
雖然我的體檢報告上沒有紅字,產後鴕鳥心態地想著我還在哺乳所以不用急著瘦下來,體力退步一定只是源自照顧新生兒的睡眠短缺,不過依照年齡預測,再過不久我就會有些可以測量得出來的老化的數字了。
有位比我年輕的朋友在他要滿三十歲那年說:「我二十歲時沒有想到自己會活到三十歲。」我記下了這句短而沉的話。這句話點出了二十歲的我那種搞不清楚自己是怎麼一回事,看著周圍的人仿佛都知道要往哪裡去,只有我在原地踟躕不前,焦慮於無法確定的未來,焦慮於自己可能到三十歲都還一事無成,如果那樣該怎麼活下去的沮喪。不過我問了幾位大學同學,他們都說我大學時看起來比其他人都知道自己要幹嘛,成績好又參與很多活動,某位同學如此評論:「我是不知道你那時候在想什麼啦。二十歲的你就是哪種會引發別人焦慮的傢伙。」
我們在已經度過的時間裡所做的行為都是確定的,隨著人生經驗的增加,我們能夠掌握新的觀點,因而對既有的行為產生不同的詮釋。教育哲學家杜威說:「我相信教育只能被認為是對於經驗的持續重組 ( continuing reconstruction of experience ) ;教育的過程和教育的目的是同樣的東西。」
經驗重組後產生的詮釋不會改變已經發生的行為,也不一定會讓我們對既有行為感覺更好。我曾經以為有些時刻的我是毫無責任的被害者,現在我知道那時的我就只是個任性且不知感恩的小屁孩。我也知道有些不好的行為確實存在,即使當初的我習以為常,也不能抹滅那些事有多傷人。如果有人遭遇相同的事,我也只能對他說:「我很遺憾這些事發生在你身上。不過它就是發生了。」
5.
我在過去這三個月裡反覆地想著這些事,跟老家的父母分別講了很久的電話。離我和他們住在同個屋簷下的那段十八年也快要十八年了。我和父母同住時我的人生經驗很少,對於家裡發生的事的詮釋跟人生經驗豐富的他們落差甚大,所以聊到離家前發生的事經常會引發爭吵。最近和父母通話時,我有意識地在與他們意見不同時選擇了不反駁,就聽他們說。
我和父母的生命經驗到了今天這個時點,相異之處已經多於相同之處了。縱使他們的經驗有我能借鏡的地方,但在許多生活瑣事上與其詢問他們該怎麼處理,還不如去找鄰居幫忙。最近的通話讓我注意到我和父母親實在是很不一樣的人,我們之間毫無「心領神會」、「心有靈犀一點通」的可能。如果我們想用各自的經驗為佐證,強調自己的看法才是正確的,我們只會不停地爭論。唯一能讓我們好好溝通的前提是雙方都要保持耐性和禮貌,才能不被彼此激怒,進而創造出讓人想對話的空間。
我和父親母親原來是這麼不同的人嗎?掛斷電話後,我對這個認知感到吃驚。前陣子我還在跟先生告解,我沒有好好把握機會,趁著還住在家裡時當一個更好的女兒。有沒有可能,那時候還是孩子的我,其實已經將我當時能做到的最好的行為呈現給父母了?我和他們是不是應該慶幸我不是一個更壞的女兒?
如果我真的害他們傷透了心,斷絕聯絡,我們就不會在多年後還能有剛剛那通長達兩個小時,和平友善(因為對彼此有愛,所以用上了許多耐心)的電話了。
回頭想想,我們親子之間還能保持這樣對話的關係,簡直是奇蹟啊。讓我們能夠隨時隨地免費越洋通話的通訊科技也是個奇蹟。我總是期待著奇蹟發生在未來,卻忽視了已經發生過的事能夠發生,也是奇蹟。只是因為已經發生過的事是確定的,我就忘記去欣賞、感激這些發生過的事了。
6.
我多想將這股新發現的感恩分享給我的孩子!但是我也知道,沒有人生經驗,不曾遭遇過關係低谷的孩子,不會了解我的感受。
近來我常常念誦 Khalil Gibran 的詩句:「生命不倒退,亦不逗留於昨日。」這句詩出自《先知》詩集的《論孩子》,他對照顧孩子的人說:「你可以提供他們肉體的棲所,而非靈魂的居處。因為他們的靈魂居住於明日之屋,而你連在夢中,都到不了那個地方。生命不倒退,亦不逗留於昨日。」
我必須提醒自己,孩子不是我,我的經驗或許可以藉由言教身教傳達,但那頂多能夠成為他們的記憶,而不可能是他們的經驗。孩子的靈魂居住於明日之屋,而我的靈魂住在我的今日之屋;我的今日之屋對父母而言,是他們的明日之屋。父母的今日之屋則是我許久不曾造訪的空間。
我的父母在台中有自己的社群,工作上會遇到新的案件,也能指導晚輩。他們每天都會出門走路,周末則有長年一起爬山的朋友。父親說保持體力很重要,周末走同樣的山對他而言是件苦差事,但是不去爬山則會感到衰弱。我跟他們說我最近在飲食控制,還有學習接受自己正在老化。
我還有點想跟他們分享我在多年後對《愛的真諦》的領悟,不過那可能會消耗彼此太多的耐心,所以再說吧。
這篇文章前前後後只花了我六個小時撰寫和編輯,但是文章裡所提到的事情和想法橫跨了將近二十年。今天是 2024 年的七月底,或許這是個記錄我接下來要做的事情的好時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