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適用房地合一稅的重購退稅規定會被國稅局查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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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於111年3月4日(登記日)出售其110年7月5日(登記日)買賣取得之房地(下稱舊房地),於111年3月30日辦理房地合一稅申報;之後甲在111年7月6日繕具房地合一稅重購退稅申請書,主張其於同年6月22日重購另一房地(下稱新房地),申請退還已納稅額;國稅局依據查得資料,因不適用房地合一稅重購退稅規定否准其之申請。

想要申請購屋退稅不管先購屋後賣屋還是先賣屋後購屋只要間隔兩年內都可以辦理

個人出售自住房屋、土地依房地合一稅規定繳納之稅額,從完成移轉登記之日起算二年內,重新購買自住房地,可以在重新購買自住房地完成移轉登記之次日起算5年內,申請按重新購買價格占出售舊房地價額之比率,從所繳納的房地合一稅稅額來計算退還或者個人先購買自住房地後,從完成移轉登記之日起算2年內,出售自住房地,在申報房地合一稅時,也可以按前面的比率計算扣抵稅額,已不超過應納稅額之限額內減除。

想要辦理重購退稅必須辦竣戶籍登記並居住,且該等房屋無出租、供營業或執行業務使用

自住房地交易所得稅額扣抵及退還之規定,個人或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應於該出售及購買之房屋辦竣戶籍登記並居住,且該等房屋無出租、供營業或執行業務使用,雖然沒有明文規定要設籍並居住多久,申請時國稅局仍會留意重購退稅規定是為了保障自住者換屋需求並減輕其負擔意旨

為何國稅局會認為甲出售的舊屋並不符合辦竣戶籍登記並居住情形

  1. 觀察甲訂立之不動產買賣契約書、戶籍遷徙紀錄等,甲買入舊房地後,並沒有在該處設立戶籍,直到訂約出售他人且負有移轉舊房地所有權及交付義務後,才將戶籍遷入。
  2. 甲於委託仲介銷售舊房地時,於標的物現況說明書「所有權持有期間有無居住」欄勾選「否」、於物件銷售表標明「空屋」,都有在上面簽名。
  3. 持有舊房地期間(110年7月5日至111年3月4日),各期用電度數為3度至29度、各期用水度數為0度到3度,非正常居住使用水電所需量,客觀上已難認定甲有實際居住事實。

稽徵機關調查結果,發現有不符規定或有投機行為,應由納稅義務人自行揭露具體、明確資料

有部分納稅人到了準備出售房屋的階段,經仲介或地政士提醒,才將戶籍遷入欲出售的房地,藉由符合法律上的形式要件,向國稅局申請重購退稅,而為了查核此種情況國稅局會查詢委託出售合約、水電使用度數、郵件收發地址、交屋時屋況等等,提醒納稅人還是要有實際居住的事實。

節稅是一項重要的財務管理策略,為實現這累積財富的目標,這個專題將介紹我國的稅收法規,利用各種稅收減免、抵免和扣除,讓小資族可以利用的合法方法,降低繳納的稅款以最大程度地保留資金,可以轉用在其他投資、儲蓄或個人和家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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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係商號,於112年3月29日申請稅籍設立登記,以連鎖加盟之方式經營早餐店,經國稅局認定具備使用統一發票之能力,稽徵機關依公式計算每月銷售額超過20萬,於112年3月30日准予稅籍登記,並核定為按一般稅額計算自動報繳使用統一發票之營業人。 都還沒開始營業,國稅局怎麼知道我每月的銷售額達到20萬?
雇主依照法規每月都要幫員工提繳一筆不低於員工每月工資6%的退休金,存入員工的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之中,若想要在退休後有較多的退休金可運用,上班族也可以向雇主要求在每月工資6%範圍內從自身的薪水中提繳退休金 自願提繳退休金有四大好處 每年可以參與投資收益分配,且享有不低於2年定期存款利率的收益保障
當出售房屋及土地產生所得或損失,不論有無應納稅額,應於規定日期起算三十日內自行填具申報書,檢附契約書影本及其他有關文件,向稽徵機關辦理申報,若有出售房地有賺錢,則必須找出適用稅率計算繳稅金額,而影響稅率的因素就是持有期間,以下說明一般情況下的持有期間如何計算, 先找出交易日(起算日) 原則上交易
實務上常見的投保型態是父母在子女年幼時,會以父母自己為要保人,子女為被保險人及受益人購買保單,等到子女長大或有經濟能力後,將要保人變更為子女 保單價值準備金是要保人的財產,無償變更要保人是ㄧ種贈與行為 要保人與保險公司訂立保險契約,繳付保險費後,就享有保險契約所約定的權利,一 旦將要保人變更為他
依據所得稅法規定原則上房屋無償提供他人使用將被國稅局計算租金收入 因為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5類第4款規定,將財產借與他人使用,除經查明確係無償且非供營業或執行業務者使用外,應參照當地一般租金情況,計算租賃收入。 所得稅法施行細則第16條第2項規定,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5類第4款所稱他人,
甲公司非屬上市、上櫃或興櫃公司,分別於民國77年及99年取得土地,110年甲公司發行股份總數25,000股,股東A於109年至110年間,因受贈、買賣之原因,分次取得甲公司股份4,562股、A父、A母及A姐合計持有20,438股,為了要做家族傳承,A號召A母及A姐共同發起設立乙公司,於110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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