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片2/23才在臺灣上映,本文姓名均是暫時音譯,屆時將以臺灣片商為主)
即便從第一個鏡頭就顯露編劇/導演的縝密敘事性格,《墜惡真相》(Anatomy of a Fall)的開場戲並不吸引我。或許部分是源於當代創作者對他者世界的謹慎,體感上覺得近年看到越來越多是關於創作者的故事:作家、編劇、導演、畫家、攝影師、音樂家等等的生命成為焦點,並在其中以反身、後設的方式探究「創作」這項古老手工藝的幽微之處。然而若沒有挖到一定深意或新意,我總過敏於一再看到(即將成為的)藝術家們(顯得)便宜行事的自呢自喃或傷懷,更不用說設定在當代的故事裡,從事藝術志業總是一種難以負擔的奢侈。因此第一場戲當女主角桑德拉(Sandra)和女學生柔伊(Zoé)訪談她和丈夫的創作,並若有似無的提及現實與虛構,明白昭示本片的重要主題,我沒有特別覺得有趣,而是有一種「啊又是一個必須以教書維持生計的當代創作者」的感覺。然而《墜惡真相》偏偏用紮實的編劇和影像構成證明,它兩個半小時的片長確然有其可看性和野心,並巧妙地運用懸疑和曖昧將人勾入乍看不複雜的劇情裡。
如同片名所揭示的,《墜惡真相》故事從桑德拉的丈夫薩姆爾(Samuel)在訪談當天稍晚的離奇墜樓死亡啟動,按時序攤展事件發生後,作為最大嫌疑人的桑德拉如何和律師文森(Vincent)為逮捕及審判做準備,並在後半段綿長的法庭戲中證明自己的清白。整個過程中,觀眾像是陪審團一般(雖然法國看起來並沒有這樣的制度),看不清楚事情的全貌:沒有任何片段展示事件發生前的場景,沒有任何角色能卸下防衛向他人訴說秘密的時間。觀眾得到的,僅僅是事件後角色們的重述與重演——事實上,片中最滑稽的一幕莫過於兩方專家在法庭上分別以數位模擬和實體模型推演丈夫墜樓的血跡是如何產生,完全展現導演穩當節奏中的冷調幽默——故事亦不著墨配角群與主角無涉的戲,完全集中夫妻和兒子丹尼爾(Daniel)三角張力的暗潮洶湧。蠻可以理解編導上對配角的安排,不過觀看的過程中,還是會稍稍期待部分配角能顯露多一點不同的面向。
我想本片之所以能夠單靠女主角的審判經營近150分鐘的戲劇張力,是因為隨著不同的說詞和證據在每一場戲被提出,觀眾也不斷竄改心中寫定的答案:到底桑德拉有沒有殺人?例如觀眾先看到她和兒子在屍體旁流淚等待警察的畫面,感受到她真摯的心痛而不疑有他;然而下一場當律師文森詢問她手上的瘀青怎麼發生,她那些明顯編造的謊言又使觀眾懷疑她是否有參與罪行。本片編劇的出色之處即在於經營能使觀眾不斷變換立場的曖昧,同時兼顧新資訊的提供和戲劇張力。
同樣模糊了真實與虛構的是主觀鏡頭的使用。在丹尼爾第一次對警方/檢方說明時,銀幕上先呈現手持攝影機看到的畫面,然後才是他正在被訊問的定場鏡頭。類似的橋段發生在故事後段,桑德拉在文森的陪同下排練她如何說明對丈夫的看法。我們先是看到鏡頭中的桑德拉表演,然後才是她正在被拍攝,正在不斷調整語氣、態度、說詞的現場。我們總慣於將前者視為虛構,而後者視為真實,然而如同文森一再強調的,事件真相是什麼在法庭上並不重要,重點是事件如何被呈現——桑德拉對丈夫的真實看法在排練中不重要,重要的是她呈現了什麼。理應代表客觀的錄影實際上是將主觀想法包裝成事實的工具,這個想法隨著故事漣漪到電影鏡頭本身,挑戰觀眾對敘事的信任:我們如何確知現在角色(們)說的是真的?我們如何確定這顆鏡頭不是透過誰的眼睛或是誰刻意的表演?
從節奏的縝密可以感受到,編劇/導演對「真相」自有定見,卻有意使兩造的說法在銀幕上都說得通,使觀眾的立場在每一場戲不斷搖擺,在相信與不相信桑德拉之間游移。相信看過一次的觀眾,如果帶著想法重看,必然可以從鏡頭設計中看出更多線索,證實或反駁自己的猜測。看完電影走出戲院時,我就不斷回想到底開頭丹尼爾發現屍體的那場戲,他是怎麼「看見」屍體的呢?
(以下涉及結局討論,若在意據透者建議看過電影)
《墜惡真相》細火慢燉ㄍ一ㄥ到最後的最大爆點,其實不是丹尼爾的逆轉證詞,而是對於女主角有沒有殺人這件事,到最最最後都沒有任何肯定的答案。結局桑德拉被宣判無罪,可是在飯局上她向文森表示自己並沒有如釋重負的感覺;回到家中,丹尼爾說完他害怕她回家後,則欲言又止,兩人於是像都知道發生了一般(丹尼爾救了母親,而這不在她的意料之內)無言地擁抱。問題來了,丹尼爾在關鍵的證詞撒謊了嗎?從電影的暗示來說答案是肯定的,因為當他在描述父親說的話時,畫面上雖然呈現薩姆爾的臉(如同播放錄音檔的夫妻場景),聲音卻仍是丹尼爾的,彷彿丹尼爾在為虛構畫面配音,把暗示自殺的話語放到父親嘴巴裡。
而且早熟聰慧的丹尼爾不僅在最後的時刻撒謊,他的第一段證詞就是一段謊言。他肯定聽到了極大的爭執——音樂聲很大一般音量不可能聽見——並因此出門——他在電影一開始幫狗洗了澡,不會有人剛幫狗洗完澡就帶狗出門,證明出門不是計劃中的行程——卻在警方/檢方詢問情急之下撒了有破綻的謊:我出門的時候他們在聊天,聽起來很正常。
為什麼他要撒謊?就像他自己說的,每個人都在釐清發生了「什麼」,卻沒有人問「為什麼」。我的理解是,丹尼爾跟觀眾一樣沒有足夠的資訊,到某個時間點以前不確定母親的清白。故事中段丹尼爾拒絕和母親共處一室,證實他或許在審判過程中推斷出了母親可能殺人的結論;而結局的反轉,卻是部分受到前一天監護者瑪吉(Marge)話語的影響,她說,到這個階段真相其實不重要,重要的是選擇,你想選擇怎麼過你的人生。
事發當天大致有幾種可能:一是夫妻大吵一架完後丈夫自殺(或是先自殘造成頭上的傷口然後因不明原因墜樓,如果我們選擇相信丈夫有自殘行為的說詞);二是夫妻吵架途中失控演變成暴力衝突(如同前一天的錄音檔),而在衝突中妻子殺了丈夫(是否蓄意肢體衝突中很難判斷);三是丈夫(也許在修繕房屋時)意外墜樓造成致命傷身亡。我排除了有些人推斷前一天薩姆爾就已經被打死、訪談只是障眼法的陰謀論,因為只有薩姆爾能停止錄音,而桑德拉如果發現了錄音,並沒有讓檔案外流的動機。但無論哪種可能,觀眾都不可能證實。
電影也無意要證實。就最後的選擇來說,導演某個程度意在表達真相並不重要:因為無論我們選擇認定哪一種解答,女主角的性格缺陷和冷漠才是整個審判過程所揭穿的;她自我中心、習慣說謊、慣於冷暴力,無法真誠對待他人或自己,無法面對自己對「母親——妻子」此一傳統異性戀家庭角色的失能和失職。事實就是,到這段關係的最後,她已然鄙夷他的丈夫到了一種接近恨的程度。即使他死了,她都沒辦法做到真正的悲傷,阿爾卑斯的雪地因而顯得比法國法庭更為冷冽刺骨。可是她又必須悲傷,因此悲傷被迫成為一種表演,而表演上供成了法庭上的真實:妳必須真摯地悲傷,否則妳就是有罪的。以致於即使在只有她一個人的戲裡,觀眾始終無法放心相信女主角,因為鏡頭始終是不可信的,是主觀、片面的,就像男女主角只能用非母語的英文對話,丹尼爾要將東西拿得很近才能看見,而作為觀眾的我們,永遠只能以導演篩選過的橋段認識角色。
有意思的是,本片在一些基礎設定有不少和《鬼店》互文的趣味,例如小孩都叫做丹尼爾而且留著一樣的髮型、主要場景都發生在偏僻雪山中的三人住宅等等。電影中甚至幽了自己一默,在法庭上有個人調侃檢方:如果女主角寫的小說能當殺人證據的話,史蒂芬金就是連續殺人魔了。如果說《鬼店》是異性戀男主角在山莊中把自己逼瘋(帶有殖民、種族和性的指涉),將事業和家庭的壓力轉移到對妻子和兒子的暴力;《墜惡真相》則讓我們看到非二元性別女主角走入婚姻後,夥同失意丈夫和視障兒子抵達人生的荒蕪盡處——茫茫雪地裡無處可躲、無處可去的痛苦。無論實情如何,丈夫墜樓是夫妻關係張力撐滿後意外卻必然的破裂。究竟是使丈夫走投無路而選擇自盡,還是在肢體衝突中殺人而選擇迴避責任的罪惡更為深重?難道如果女主角沒有在物理上導致丈夫的死,她就是清白無辜的嗎?或是從另一個角度來看,是什麼讓這個格格不入於社會價值的女人必須被放到這樣的天秤上被審判,還在法庭上被公開質問性傾向?這些無法透過法庭攻防釐清的,恐怕就是導演想穿過法庭大門對人心更深層的探問。於是丹尼爾在最後已經看透了真相:他還要走過人生的漫漫長路,所以丹尼爾選擇保護了他僅剩的、形跡可疑、傷痕累累的母親——真相是事實並不重要,重要的是你必須選擇自己的故事。
最後我只想說,狗狗跟小孩超厲害,真的不拿個影展配角獎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