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3-21|閱讀時間 ‧ 約 2 分鐘

你稅了嗎 EP1 小店家營業稅起徵點 

財政部指出該課稅標準已維持17年,立委鍾佳濱再次關注並建議依消費者物價指數(CPI)調高起徵點,惟財政部解釋:會審慎評估,但須精算影響程度並蒐集各界意見。

小店家(小規模營業人)係指:

1.每月銷售貨物8萬元以下、銷售勞務4萬元以下,無須課徵營業稅。

2.每月銷售貨物20萬(含)以下者,課徵營業稅1%。

3.每月銷售貨物20萬以上者,應使用統一發票,課徵營業稅5%。


自2007年訂定以來,財政部為減輕查定課徵營業人稅負、並簡化行政負擔,從原本銷售貨物6萬元、勞務3萬元提高至現行的8萬元、4萬元。已有近17年未曾調整。

民進黨立委鍾佳濱指出,物價持續上漲,但起徵點不動如山,呼籲財政部應適時調整。


從1990年至今,重要指標漲幅如下:

基本工資漲近二倍,

房租指數上漲48%,

CPI上漲68%,

營業稅起徵點自2007年起調整過後,CPI上漲23%。




而調高營業稅起徵點後,會有多少稅損,財政部仍待評估;此外,原本應繳營業稅的商家,在調高起徵點後免納營業稅,是否可能影響其取得進項憑證意願,間接導致上游營業人漏開發票情形增加,這幾點均要納入審慎評估。故財政部長莊翠雲回應,目前仍在精算中。


財政部表示,將全部通盤審慎評估,並配合CPI上漲情形,調整小商家營業稅起徵點及等級表的可行性,以合理化查定課徵營業人租稅負擔,以確保租稅公平。


《部份內容摘錄自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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