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於,經過17年未曾修法的變動,現行的小規模營業人起徵點即將迎來重大調整!
目前,依稅法的規定,銷售貨物的起徵點為8萬元,銷售勞務為4萬元。然而,若計劃如期在明年元旦實施,新的起徵點,銷售貨物調升至10萬元,銷售勞務應落在5萬元!
(1) 每月銷售額在10萬元以下的營業人,無需繳納營業稅。
(2)每月銷售額超過10萬但未達20萬者,稅率為1%,由國稅局每季開徵(每年1、4、7、10月月底前發繳款單)。
(3)每月銷售額超過20萬者,稅率為5%,每二個月自動申報,並報繳營業稅。
這不僅僅是一個數字上的變動,更是對台灣眾多小店家的實質幫助!
無論是創業中的攤販、手作業者,還是那些想要在這片土地上努力奮鬥的微型創業者,這項政策將為他們提供更多的喘息空間與成長機會。
此外,關於使用發票的起徵點,依我的推算可能會調升至25萬元,是否會上調,仍需等候財政部的進一步發布訊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