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4-02|閱讀時間 ‧ 約 24 分鐘

居住正義的落實:租金的限制

其實富人稅、囤房稅、租屋補助都沒有解決空房問題,收越多稅、租金越高,租屋補助仍然無法解決問題。

其實臺灣地小、空間有限,應該要來限制房子數量,但是自由民主的社會無法改變,政府其實必須管控租金價格,例如每坪最多300元,ㄧ來要讓租婆公降低,社會每個人都該有所付出與貢獻;二來減少房子投資,當多買房不再是一項值得投資的事,就會開始賣房;三來大幅減少租金佔據收入近2/1、解決經濟負擔沈重問題;四來房租不再是過重的壓力時,間接減少育兒的壓力、生育的意願提高;五來減輕房租壓力也能刺激其他經濟的交流,不再是過去大把大把的錢僅給同一群人;六來當買房只為謀求一個家、不再被當作投資工具濫用時,會間接影響房價、讓房價維持合理的價格、若是自己的房子肯定比租來的房子還要更加的照顧與愛惜。

我的訴求期望人人都有房住、房子讓成家的人更有對家的歸屬感與凝聚力,而不是有錢人炒房的投資工具。台灣地不大,20%的人擁有全台灣土地80%,這不僅不合理、也永遠沒辦法解決居住正義的問題。房租不能由自由市場決定,我們不像美國地大、也不能回到像中國一樣獨裁的共產制度,當房子變成承租的地方時,這就是政府應該要強制介入的部分。這個作法一定有很多人抗議、並表示不可能,但我仍想拋出這個議題,讓更多人了解、甚至變成公投議題,讓大家開始思考房子的存在意義、合理性、與本質。


問題ㄧ:當房東發現租金受限,決定拿來經營生意,怎麼辦?

其實這樣也行的,經營生意就是改變包租公婆的陋習,其實也增加工作職缺。

另外,其實提供宿舍的公司,更容易招募員工。


問題二:學生租房難找,怎麼辦?

這問題就要回歸學校,學校宿舍提供位置,就應該謹收多少學生。


問題三:你因為房租貴,就控制房租,讓我覺得大家的工作都一樣辛苦,是不是也要一樣薪水呢?

首先,台灣地不大人口眾多,地都被佔據或是買完時,這就是一個非常大的危機。房子不會流動、永遠在少數人手上,想成家的年輕人因房價過高無法買房、租房又佔據了收入1/2,生養孩子更加困難,況且一輩子都繳著房租而不是自己的,因此在台灣,限制房租的重要性遠比薪水高低更有急迫性。

薪水的高低,是個人的意願,如果覺得太低可以不要去,政府也推行了最低工資,保障就業應該的最低的工資,如果想要追求更高,有工會資源、相關人士藉由罷工、宣導遊行、訴求、請願運動等,來提高各領域的收入與保留人才。

我們不是共產國家,不可能人人做不一樣的事、但都拿一樣的薪水,也不可能說「這個人房子太多」,政府就可以強制徵收他人的房產,因此我認為還沒有緊逼到「每一個人只能擁有二筆房產」,當然這樣是最好不過的了,但這比較難推行也會有很多問題,因此限制「租金」,其實就能帶來很多益處,如同正文所提及。

這是我之前寫的文章,「租屋、房產、居住問題」,謹參考。

https://vocus.cc/article/64746770fd8978000191a0ad


分享至
成為作者繼續創作的動力吧!
© 2024 vocus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