節錄於 [ 財報詭計,識破財報三表中的會計舞弊與騙局] 一書騙局手法 PART1 : 認列假營收(a) 從缺乏經濟實質性的交易中認列營收 (例: 保險賠償金、付錢給客戶買自家產品、與關係人以物易物的交易)(b) 從缺乏公平合理過程的交易中認列營收 (須留意與母公司或事合資企業合夥人交易的可疑營收)(c) 從無法產生營收交易的款項認列營收 (例: 把貸款認列營收)(d) 從適當但虛報金額的交易中認列營收 (例: 安隆案中使用的反計還原手法 Grossed up,造成營收大量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