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歷過疫情居家辦公兩年,我發現無法再適應每天8小時坐在辦公椅上的生活,沒事也要裝忙,我提了辭職,沒有騎驢找馬,就是想好好的休息,做自己想做的事,把去年獎金花完,之後再找工作。
離職流程比我想像中的複雜,人資躲著不見面,我一直拿不到傳簽表單,終於跟副總面談後,才放行,我那時候都覺得是「業障現前」,不讓我好好離開。
下班騎車回家的路上,很感謝公司這七年的照顧,在我人生最低潮的時候,他給了我一份工作一份穩定的薪水,有個東西讓我轉移焦點。
我接下來,就要去完成自己願景版上的事!
題外話,並不是裸辭就能找到未來目標,就能解決所有煩人的問題,若裸辭後,每天睡到自然醒,無所事事,這樣也是不會找到人生方向的!所以,在做這決定前,一定要先列出來想要完成什麼事,這些事是一定要離職才能做到的嗎?無法下班後或是利用週末來實現嗎?最重要的,要先確保有足夠的生活費,例如:我給自己的銀彈,則是有一年的生活費。先思考想要休息多久,自己一個人的基本消費每個月要多少,再加上待做事項需要的錢,也可把這段時間可以有的零頭收入/被動收入,一起考慮進去。當未來待做事項與現實金錢問題都考量完後,才可以提裸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