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6-16|閱讀時間 ‧ 約 24 分鐘

違建?|這社會生病了(上)

如果你為了鄰里老人家們或者住戶出入的安全,提醒整修出租公寓的修繕工頭,把佔據了半條馬路的拆卸堆積物:舊床板、舊衣櫃、舊彈簧床、打掉未裝袋的馬桶磁磚碎屑、甚至誇張的還有一個骨灰罈……盡快通知環保單位或者清運業者,因為下午16時20分會有垃圾車,會有一大群老人家倒垃圾,不要讓人摔著了,很危險。於是,也不知道怎麼回事,你就很突然的收到拆除大隊的公文,說你家後面那道牆是違建?必須拆除?瞬間心情當到谷底……

於是,我針對公文異議,提出附上雜項使用執照的公文說明,心想:住了快10年的透天厝,前後被檢舉3次:一次是全部8戶;第二次3戶;這次只有我和提醒垃圾問題的隔壁鄰居,這次去文陳述,應該也會沒事吧!

公文掛號寄出2週後的一個週五,下班前30分鐘,沒想到拆除大隊承辦人員,語氣強硬兇悍的說我們家的後圍牆是違建,因為政風室下令,勢必得拆除。而且事後工務局、拆除大隊兩單位行文責令限期一個半月左右自拆否則隔天強拆不另行通知。我猜測,檢舉方請了重量級人士從政風室施壓,而且,他必是熟悉建物等法令規定的高人,才會如此明瞭,我們這未滿10年的新建物違建在何處?何況還有雜項執照?真是好心被人欺……

於是又在市府工務局、建管課、拆除大隊……等相關單位奔波,想詢問個真相或者尋求自救良方。這其中還包括了得忍受官僚無情嗆聲,而自己就像個無頭蒼蠅般無助與無奈……

後來在幾日搜尋之後,在另一位女性課長提醒打電話詢問當初蓋房子之建築師後,終於得到答案:你們後面圍牆本來就沒有封起來?這又更委屈與無解了:我在9年前幾乎花費畢生積蓄買了這此生唯一也是第一間屋時,它已如建商所蓋一樓後有圍牆,若無豈不有安全顧慮?真是搞不清楚到底問題在哪兒?問建商也說不清。但畢竟:政府公部門所存檔的圖稿確實是沒有圍牆的,不能封閉的……即便是在自己私有土地上;而且沒妨礙公共逃生安全;而且,也沒有像後面58巷,被左右兩側屋主封閉成死巷,置巷內兩棟出租公寓近一、二十戶和低矮簡陋弱勢租戶消防逃生於不顧那麼緊迫啊!只因為公部門接受檢舉?公部門被施壓,然後就不分輕重緩急,交差銷案再說?

真的,真的,真的,無言無解又無奈……求助無門,真不知道這社會怎麼了?好人難做,好事莫管??

哀嘆再哀嘆!日日苦思解方,祈求一個能免於被拆的方法,畢竟不想再花一筆大錢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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夢想可能是理想;可以是生活哲學。60+後有更多時間省思外在一切經歷的人、事、物。期盼打開五感去感受,去書寫,紀錄心情,乃至到生命最後一刻無所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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