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6-11|閱讀時間 ‧ 約 25 分鐘

樂讀|艾笛的永生契約.The Invisible Life of Addie LaRue


噢,天啊,這本厚度4公分的奇幻小說真的...真的是太好看了!因為太厚,所以無法帶著出門,以至於每天早上醒來,最期待的就是晨讀時光,偶爾也會在睡前讀一些,我以為自己讀蠻快的,殊不知也是三週就這樣過去了。

 

如此長篇的故事能夠引發每個人內心的共鳴絕對有所不同,令我最有感觸的是,時間以及自己內心真實的想望,還有,愛。

  

(以下微雷,但應該不影響太多)

 

艾德琳,一個出生於十八世紀的法國少女,不想因為婚姻而綑綁自己的人生,於是和黑暗之神做了交易。出賣靈魂的那天,對她來說,獲得自由的同時也失去了身為人類的基本連結能力,每當一扇門關上,便沒有人會記得她,她永遠無法在誰的腦袋裡留下記憶,無法在世界上保留自己活過的痕跡,就連爾後底片相機的發明,仍然無法保留她的樣貌,她的臉龐總是模糊,唯一清楚的,是她那猶如星座的七點雀斑。

 

故事才掀起序幕沒多久,我便開始想像自己如果像艾德琳一樣,世界上將不再有人記得我,而我卻什麼也無法留下,那我會怎麼活?我會想去做哪些事情?

 

書中有一段部分我很有感觸。那是艾德琳第一次對黑暗之神所說的話,她告訴祂,她不想屬於任何人,她想要自由,不想要在活著的時候一邊死去,然而,黑暗之神打斷她的話,並且反問她───

 

告訴我妳不想要什麼,有什麼用呢?

 

是啊,我們總是習慣說出自己不想要的事情,卻很難義正辭嚴的說出自己真正想要的東西,尤其在身陷谷底、認為自己已經毫無選擇的時候。通常,在這個狀態下所擠出來的「想望」,都非真正自己內心渴望的。

 

我光是想到自己的家人與朋友遺忘自己,就覺得心裡好難過,而艾德琳卻獨自過著透明人般的生活三百年之久,連愛人的心都無法駐留,實在太悲傷了。

 

不過,卻在一間二手書店裡有那麼一個人記得艾德琳,即使過了一天、即使關閉無數扇門,他依舊認得她,這讓艾德琳非常非常震驚,後面的發展我只能說好精彩,好好看,再寫下去可能就會讓書友們失去閱讀的興趣。

 

讀完這本書之後,我也不禁思考起人生的長度與和他人連結的意義,還有想要愛與被愛的原因,是不是最終都只是想要被看見呢?被看見最真實的自己。

 

++ 𝓵𝓸𝓿𝓮 金句 ++

 

★ 「改變」最危險的一點,就是以新代舊。

★ 真正不可或缺的,是幫助你保持理智不至發瘋的東西。是能讓你感覺到幸福的東西。擁有它們,讓生命變得可以忍受。

★ 當所有事物都會從你的指縫間流逝時,你自然能學會珍惜美好事物真真切切貼在手心的感受。

★ 靈感比記憶更狂野,靈感渴望著在這世界上生根發芽,而且會想盡辦法開花結果。

★ 每道黑影都一定是光投射出來的。

★ 只要活得夠久,妳就知道該怎麼解讀一個人。知道怎麼像打開一本書一樣慢慢打開他們,有些段落劃了線,但有時候真正的訊息隱藏在字裡行間。

★ 如果找不到辦法,就自己創造一個。

★ 如果妳只會跟隨他人的腳步,就無法走出自己的路,無法留下痕跡。如果一個人終其一生都無法在這個世界上留下痕跡,你覺得那還算得上是人生嗎?

★ 大家都覺得照片是真相,但其實只是非常有說服力的謊言罷了。

★ 你無法強迫別人愛你,如果不是發自內心的選擇,那就不是真的。

★ 沒地方可以收藏東西時,其實也沒必要擁有太多。

★ 時間最惱人的地方,就在於永遠不夠。也許早了十年,也許早了幾分鐘,但人生常常就這麼戛然而止。

★ 所有偉大的傑作都是犧牲的產物。

★ 靈魂是最容易拿來交易的籌碼。它是沒人費心去思索的時間。

★ 時間永遠會在你覺得自己準備好前的一秒用光,人生的時光總會比你想要擁有的還要少那麼一分鐘。

★ 人生有時候感覺很漫長,但是到了最後,一切都轉瞬即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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