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於 2024/07/27閱讀時間約 14 分鐘

像我這樣一個純情的髒東西:陳栢青短篇小說下的黑針、空間、皮肉 【上】

❶世界之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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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究竟是夾在酥餅裏的熱羊肉比較騒還是小賀的肉體?)這篇就是吃撐了仍然不捨得吐,又或許是豢養一直餓著的靈魂。那道光殺得讀者措手不及,栢青在處理空間和食物的部分展現了小說家挑剔的那塊,我喜歡他透過「吃」的概念來分享「吃與被吃」不論在肉體還是情感,都有一種性慾和原始,從母烏魚鰾的白稠液體,到述說起圃鵐的精緻烹調,小鳥到毛豆腐再到喉管,沒有直接談論生殖器官而更加揭露買賣與玩樂的本質,那種「粥糜瓊漿」是黏住嘴巴、不上不下、無限放蕩,但只建立在作者所設定的特殊空間,而真實中詼諧;現實中又引出一絲悲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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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電影《藍宇》說過:「兩個人要是太熟了,倒不好意思再玩下去了,也就是到了該散的時候,明白了嗎?」一個陰暗的空間,一段暫時的關係,像胃從來沒有真正飽過,排解的除了情感還有那根無法進入的食物。他亦是祭品——我用螢光筆把年少的穆樹標了出來,或許在這個市場上都被商品化,挑選到最後剩餘的,是什麼東西?在小說中把他變成「老饕」的過程在赤裸的光線後剩下「老」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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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也要把自己變成食材。他健身。三頭二頭拉出肩膀寛度,細腰豐臀……還要懂料理食材,雷射以除毛,激光去蟹足腫……第一次知道同志的食物是反過來的,越被人想吃的,越放在金字塔頂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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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光的破壞使慾望死掉了,他們清楚的看見是作者描寫中最沉重的攻擊,年輕的仍在慾火焚身,老的已經理性了,像作者寫道「但在那殘垣斷梁之間,他們是不是早就被自己的慾望燒盡了脂肪,燒乾了皮囊,爆肚仁兒,燒肥腸兒,孤老肉,大火終究燒乾了空鍋。」當中不乏類似食物的名稱,這些細節處把玩弄呈現得更加徹底,尤其是「孤老肉」聯想到台灣很喜歡諧音梗,咕嚕肉中的「鳳梨」既是配角,但在「孤老」中maybe是主角(這段鳳梨精甜是我的自行腦補,雖有合理性,但不完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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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回去拉扯的部分,把回憶結合到當下時空,對小賀的冷是光線的作用,不論是青春痘疤還是腳趾毛,他認為是吃的那方,引誘與奶香又把小賀放回吃的那方,我認為作者在盤子的設計上有一個世界,在掠奪了視覺的時候,把味覺充分發揮,那碗湯或許是這個身分中最後的溫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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❷How to Die Young in Toky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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栢青在這篇小說中直接把性的場域展現出來。在這裏——他是導演、他是演員、他是小說家;他亦是小白兔、亦是大灰狼、亦是遙遠的鏡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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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面的鋪墊把一個族群裏深層的思考拔了出來,那種恰到好處的對話是語言隔閡下的客套,我認為這個世界到現在的表層就是「裝」、我們渴望保持一種距離,又希望被愛,在窺探與想像中建構了一段完美的性愛,當看見作者寫下把影片從頭看一遍,把訪問的過程摸索出一個人,一個悲涼的故事。這裏寫得很真實,像割開皮膚後滲出的鮮紅血珠「知道了他的身高體重彷彿便知道他的人生,似乎接下來再𥘵露的肉體都會因此多豐富幾分。那種心疼與憐惜,只想好好認識一個人,那時就知道自己進入中年。」或許在這篇小說裏沒有直接說明死亡,但一次又一次提及這趟尋死之旅「領出最後一筆存款。托孤一樣把貓交給朋友。預先把房租都繳了兩個月。飯店訂的是便宜連鎖旅館。飛機選廉航。」一次過把生活受到的擠壓淪為這趟旅行的粗暴,不斷提及的「AKIRA」和「番號」讓我陷進去了,再次陷進去某天夜晚選片的困難,這是真實的,但這也是「裝」。我們習慣純潔,習慣被那些影片所設置的角色大綱所蒙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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栢青在情感中不區分取向,只談「愛/不愛」像Kurt Koffka「認為知覺經驗有一種在任何部分中都找不到的整體性。知覺是顯性出一種整體性,一種形式,一個格式」當回憶和現實中交錯,就明顯是尋找一段從不出現,美好易碎的關係,但切入點是大家都變老了,再不是純白濕潤的人,是已經髒掉,疲憊不堪的大叔。「AKIRA,你還不懂嗎?如果我十七歲你的十九歲。那當你四十一歲,我又是什麼樣子?」「因為看過AKIRA的臉,忽然像照了鏡子。其實是反射自己的。」被戳破的那一層紙如後面寫「就是現在,我早應該死了。」他幫他洗屍體,他們都不斷碰撞,到底是愛還是服務至上?我猜想這篇小說所處理的元素太有趣了,從膠着寫到分離,從場域把一段尋歡的悲劇在房間裏,在他自己的鏡頭裡,「粉絲的狂熱是最難寫出來,最難運用在倆人之間」性慾下肉體的熱與性慾下肉體的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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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體就是場所。我們被選定了。性那麼自由,又很命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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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幾句話太狠了,把場域理論中角色、規範、權力都翻開。如何靠近,如何透過動機對一個場域的利害關係做出承認,或許一切的語言都不重要了,不管是游泳池三角屋頂還是關於那棟無印良品風的房子,他們都在規範下形成的關係,小說的結尾很棒,剎那間的空白,把人又盤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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❸外出點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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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讀第一遍的時候,其實這篇的宗教元素沒有很吸引我,因為我還停留在「假裝」的部分,這篇最厲害的是角色的處理和隱藏的含義,從「問神、問仙」開始作者故意夾雜英文單字,我很喜歡這部分的處理,看似胡亂,實則心思緊密,這種灑脫的寫法絕對是對於短篇小說有著超乎一般小說家的經驗,我很喜歡那種看似瘋癲的句子,突然歪過去講學長又回到英文字在預言板的部分。加上這一篇有一個預設規矩「玩這遊戲的規則只有一條,在『那個』走前手不要離開桌面。」栢青先創造了一個小說空間,而規矩是固定的,又貼合了兵營這種龍蛇混集的地方,把妖魔鬼怪滿天神佛的未知,來寫進兵營。一種拋棄社會身分的平等關係;一次召喚的把戲,把作者小說寫的角色更加立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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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寫和尚不是寫他的慈悲善良,是寫他的無法無天,亂七八糟的事蹟,這種形容無疑是吸引的「聽說和尚背後刺了百眼觀音。聽說和尚是進來躲的。聽說和尚是逃兵又被抓回來的。聽說和尚當兵當不完了。」在一個嚴肅的場地去處理當兵的人云亦云,我很喜歡作者用第一人稱,描寫小說中的我與和尚浴室對話,從當兵的禮佛、到稱號引出「念珠」的滑稽「再一次瞄上他的手腕。大大的骨節突出來,可他沒帶佛珠啊。」和尚的社會性是作者故意做出的兩種落差,先說入珠,後說粒粒皆辛苦。這部分我真的好感嘆,這種雙關的戲謔又隱約道出性在兵營裡面的混沌。(所以到底是孔雀還是獅子)談到這部分,雖然我沒看過,但是腦海裡浮現的狀態讓我有一段時間都不想吃甜甜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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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種「G是寫成g,我gg,Q寫作q,哭泣qq」又拉回去召喚的那個場景,這種寫法有一種奇葩的美感,這段主要想表達「能量」而能量又可以回到念珠身上,這種遊戲性跟髒髒的感覺,很貼合大眾,但是真的要完整的看完才懂為什麼作者要這樣處理。因為那個年代同性戀被定義為精神疾病,可以不用當兵,我覺得栢青採用這種扭曲的寫法並不是為了有趣,更多的是探究心靈跟自身的那一部分,而那部分又很貼合在懵懂無知的時候,「喚神」的概念。作者其後用了很大的篇幅去描寫他者與和尚的事情,不論是自砍、嫖妓、兵營體制到戲班,我都覺得每個環節都很緊密,但又寫得很輕鬆,讓讀者很容易進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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譬如第82頁「Blood(血)」到第84頁就寫和尚自刀,第81頁「rabbit (兔子)」各位同學請注意,這個單字的戲分很重,如果認真分析其實是貫穿整篇,但我主要談到更明顯的地方,例如先寫「兔兒神」、後面再寫到「馬中出赤兔」(就是在講赤兔馬)但這「中出」我肯定認為栢青邊寫邊覺得自己下的很妙,如果他沒有覺得,我覺得這句就是精華。「赤如血,兔又並非兔」但兔子又很淫蕩,但赤兔有很忠誠,這來回不斷地寫又使人迷戀,失去理智。後面為什麼我覺得這宗教元素又會吸引我?因為他夠瘋,夠髒,夠敢玩,卻有會讓人傷心,特別是他後面寫到歌仔戲的「坤生」。作者反過來寫女扮男裝,我腦海卻不斷不斷浮現霸王別姬,這不管是「女嬌娥還是男兒郎」都透露了刻板印象跟性別的關係,但其實到最後處理的也不再是性別,談性又談傳統文化,這部分我看到目瞪口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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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的中後段可以說作者直接殺瘋了。寫「輪花手、觀音紙分、落袖接收」又講「暴芛指」讓我想起兩句有關兔子的詩「雄兔腳撲朔,雌兔眼迷離,雙兔傍地走,安能辨我是雄雌。」這木蘭詞一出,難道還能說作者是隨便寫的嗎?他這鬆弛的手法,就從一個英文單字的「rabbit」,從宗教起,到問神、預言、歌仔戲、越寫越深。




「小旦目尾牽電線,小生目睭吊時鐘」作者生怕我們看不懂,在104頁再次提到眼睛是關鍵,我覺得這一篇就是巔峰時期的霸王別姬,提到很多東西但又不會覺得很難了解,當然他還是有很多專門詞語,並且寫得很精彩,讓我很想再三回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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❹羅賓簡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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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我看超久,起初我以為是我不愛以英雄主題撰寫的小說,接著以為這篇所處理的情節是要突顯栢青在不同框架上面對性別的摸索,最後我才發現不是我不愛,而是這篇我不太敢愛。栢青用荒誕的情節和整個高譚市寫出台灣某面的荒涼,這個賭注太大了,基本上我看到最後就是栢青所寫的:「沉默的沉默,沉沒的沉沒」(P.142)我根本不知道從哪個狀態或角度切入比較好,他的腔調太特殊了,描述了一種不太能承受的愛,從蝙蝠俠開始談論,到後面把羅賓這個角色引出來。我原本在思考他這個算不算是一個架空結構,來重新處理漫畫裡面的角色,賦予他們新的詮釋(或,更深層的),但後面我覺得更加貼近是一個舞台,為什麼是舞台是因為栢青在形容空間中會分出焦點視角與背後的模糊,而切換的迅速,是一個面而不是一條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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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先談一下英雄崇拜吧。榮格在《未發現的自我》中提出「英雄人物就是一種原型,會產生一種神秘的情感和趨向的認同」當栢青寫到蝙蝠俠與羅賓之間的關係時「正義、權力、父親,三位一體。羅賓的存在,才宣告蝙蝠俠的完整。」在揣測文中的我在學校的體育館、游泳池之間,他們所產生的情愫是一種把英雄變成同儕之間的嬉戲,當學生之間未完全揭露情感的時,只會認真A=B;B=A。但是事實上作者想寫出雙向不全然是對等,英雄的角色魅力蠻多是需要讀者額外補充。但是從開篇到最後,栢青對意象的鬆緊有著一種拓展開來味道,譬如他寫蝙蝠、洞穴、翅膀、衣櫃、泳褲、面具。那種黑暗跟緊縮的處理就很迷人。我之前有講到我寫的酷兒小說都會有一種隱性的陽具崇拜,這種腔調就好像在角色裡面會明確分得出主角、配角;也是很寫實的一種難以忽略的明確的二元對立,像是男同性戀裡面所提及「壹/零」這種權利的展現跟玩弄是栢青擅長書寫的地方,像每一個畫面的轉變都是一種憋氣到最後上岸的解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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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我來說這篇注定是一篇失敗的耽美肉文,因為他寫進我心坎裏,一根根黑針插進皮肉,當柏青寫到學校羅賓和『我』的性的接觸時,我的毛孔都擴張開來了,一個簡陋的保健室,一條彎曲的手臂,一個像女人的小縫隙。我很嫉妒,他細微的寫出最青澀最淫蕩的畫面。當我還在害羞的閱讀時,我才發現好像我也愛上了「羅賓」所以到後來他探討無數羅賓的時候,我突然傷心了,好像我也被這套蝙蝠俠玩弄了,整個游泳池只看見羅賓,栢青用許多耐人尋味的句子和對話,撥弄讀者的心,那件螢光綠的三角泳褲簡直是這一篇的中心思想,在英雄主義中「三角褲」是一種明確的力量象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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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P.122)「羅賓不會愛羅賓。羅賓永遠得不到羅賓。羅賓愛的是蝙蝠俠。」明明是在講一本漫畫,但卻不斷陷入作者的情緒裡面,像作者後面接著寫「一號愛零號。零號愛一號。熊喜猴。……我們不會愛上自己。我們只為愛上自己無法變成的人。」這句話很氾濫,卻講得很真實,尤其在這裡當我庸俗地迷戀起一套許久之前的漫畫,但始終談論的都不是蝙蝠俠,但他卻無處不在。一種被動的形式被劇透,被拉進那個栢青經營的空間裏,像個經歷許多故事的調酒師告訴我,長島冰茶容易醉「羅賓的身體就像是唯一的證詞。但那也可以同樣是一則偽證。」不斷交錯的寫出他是羅賓也不是羅賓,讓我想起好像年輕的時候的確蠻不聽別人勸的,尤其是越警告不要這樣做,就會越想做,那種血肉的真實被包裝成容易入口的「妹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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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栢青後面寫到同志酒吧,有特定的Dress code,那個「膠衣之夜」和「面具」就是英雄人物的特徵,他寫到的淫亂都是一種隱藏社會性的描述,譬如寫到「面具就是真的臉。」「蒙上臉就不是你自己了,所以你反而能做你自己。」這行為是脫離了日常被社會束縛的身份,在後面寫到被扣起來的時候,講到「我」套上跟羅賓同樣的泳褲(螢光綠在黑暗裏發著光)被侮辱成「小狗」(建議可以閱讀一下我中興文學獎寫的現代詩〈由恐懼組成的夜晚——致截止之前的修稿小狗〉會更加了解為什麼用這個帶有可愛帶有服從性帶有攻擊的動物)這裡栢青在寫的舞台是小說中在空間裡再建立的空間,裡面的「我」說自己不是小狗,但這裡舞台有一個特定的規則「說不是就是是。」這句作者有強調。在別人說是小狗時,只承認是壞小孩,這「壞小孩」的身份只有在戴面具的時候才可以說,這些「真話」被作者描述得很虛假,但也因為很虛假才變得真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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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說不是就是是」中栢青寫到「這一秒,我同時感受喜悅和憂傷。喜悅在於,我也成為羅賓。憂傷在於,但我終究不是他。」從角色的接受到清楚轉變,作者就開始大量取代或調換,從「渴望被懲罰」到「好好教訓那條豬」這是一種極致的墮落,像一切都顛覆了。我最痛的部分是寫到「羅賓之死」是營銷策略,栢青從全民決定「羅賓該不該死?」寫到台灣同婚合法,這種全民投票讓我看到很痛,對我來說婚姻只是雙方的責任,當談論到權益的部分的時候,人性的醜陋被作者寫的太過於真實,我讀到了是一種既無奈又自嘲的寫法,原本婚姻的神聖被下降到法律層面,好像是必須的,但又好像都髒掉了。(或許我還是停留在只要彼此相愛的單純想法裡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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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兩句「我不知道DC漫畫高盛多少相信人性,或許希望以此凝聚人氣。」「我不知道我們的高潭市層峰多相信人民,或希望以此凝聚人氣。」這兩句太痛了,寫到「英雄只能用傷害創造」我這篇真的不敢愛,就像吃東西時不小心咬到舌頭,好像什麼胃口也沒有了,當然我還是很想知道第二任羅賓有沒有騙人,我也希望知道衣櫃裏那幾條泳褲,和游泳池所發生的一切。小說的結尾寫到最卑微的視角「我會做任何可能的事情。要去酒吧也可以。被人鞭打也在所不惜。只要能把慾望發洩掉,我可以用買的,我可以傷害自己,甚至傷害別人。」把愛寫得太深之後,自己就好像永遠不清楚被愛的感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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