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你自己可以定義自己的成功,除了成為天空中最閃耀的星星,你還有其他方式來成為世上最用橫的存在。
我的人生信念一直在於:
成功不必在我,是我一直以來的信念
我不需要成為照耀萬物的太陽,也不需成為眾人仰望閃耀的星星,但我希望用我的雙眼以及我的鏡頭,紀錄它最美的那一刻,因為我很清楚,不管是我跟它,在這個世界上,我們都確確實實的存在過。
在工作上,我熱愛團隊合作,我總是最喜歡成為眾人最強實的後盾,我會讓團隊沒有顧忌的往前衝,因為他們知道,背後有我會替他們撐著。
每當團隊獲得成功之後,我會毫不猶豫的把他們拖上去接受鎂光燈的一切,我知道這樣對他們好,而我,我不需要這些東西來肯定我自己,當然,報酬是不能少的。
日常生活中,我喜歡用鏡頭、用文字記錄著我所看見的世界,因為我無法窺見未來,也無法挽回過去,我知道只有專注在當下,我才有機會讓它成為生命中的某一段記憶。
只要我們有一雙看見美的眼睛,再怎麼細小的事物,我們都可以看見它的璀璨,只不過我們多半沒有發覺罷了。
儘管人生多半的日子我們都必須要向前衝往前看,但若是我們乏了、累了,我們不仿停下腳步,就算按下暫停鍵也沒關係。唯有我們聽下腳步,成為人生座標的起始點,我們才有辦法看見生命的流動、萬物的變化,也才有機會抓住瞬間的永恆。
我當然清楚,人生想要追求卓越、想要追求成就,終究不免要努力跑得比別人快、跳得比別人高。你才能夠成為最璀璨的那一顆顆的星星。
但我更愛成為背後至黑的畫布,讓所有我所包容的一切,都能夠成為最閃耀的存在。
在長壽的星星終究有生命的終點,而我,早已成為了永恆。
你是如何定義你的人生呢? 歡迎在底下留言分享
我是凱文馬拉穆,我們下次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