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於 2024/09/17閱讀時間約 3 分鐘

創辦人模式與經理人模式:適者生存,還是幸存者偏差?

今天讀了一篇文章,裡面提到創辦人模式的優越之處,並指出在百大企業中,採用創辦人模式的公司往往績效高於那些採用經理人模式的公司。然而,文章也提到了另一個視角,認為這些企業的成功或許只是「幸存者偏差」。畢竟,有更多的創辦人模式公司可能早已消失在時間的長河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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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讓我聯想到自己成長過程中的一些經歷……當我年幼時,曾經不斷嘗試尋找一個與他人相處的「正確模式」,但結果卻屢屢失敗。直至年歲漸長,我才明白,所謂的「他人」並不是一個固定不變的對象,永遠也不可能找到一個萬全之策來應對每一種人際關係。人際關係中的變數太多,試圖用理性來分析應對模式,其實是一種愚蠢且徒勞的行為。隨著時間推移,我逐漸接受了自己不擅於處理人際關係這個事實。

為什麼會提到這個呢?因為我發現,除了當年的我,還有許多人也在「混沌」中試圖尋找不存在的規則。這些人或許會寫書立說,或試圖將這些規則作為一種學問來傳授。然而,隨著自媒體的普及,偽資訊和膚淺的二元對立思想也在快速傳播。當創辦人模式與經理人模式被二分,並試圖下定論某一方才是更好的時,我們是否忽略了問題的本質?

在投資圈中有一句名言:「由實力賺取的才是自己的,由運氣贏來的必然會因實力輸回去。」這句話雖然是針對投機者的調侃,但應用在創辦人模式與經理人模式的討論中卻別有深意。許多創辦者擁有有趣的點子或天才的構想,這些點子往往促使公司在短期內取得巨大成功,但隨著公司規模的擴大,管理能力的欠缺也會導致企業面臨危機。許多新創公司正是在這個階段因為「運氣贏來的」,最終又因「實力不足」而走向衰敗。

因此,將新創公司交給職業經理人打理,是否真的是解決問題的最好方式?確實,當公司達到一定規模,專業的經營管理是必不可少的。職業經理人能夠通過其豐富的經驗和管理技巧,幫助公司在穩定中前進。然而,這並不意味著創辦人模式就毫無價值。創辦人擁有的創造力和對企業文化、產品的深刻理解,仍是無法被輕易替代的。

正如前面所提到的,這並不是一個難以解答的問題,關鍵在於創辦者能否真正意識到自己的不足。管理公司是一門學問,而這門學問並不一定是創辦人所擅長。然而,即使是最優秀的職業經理人,也無法憑空創造出顛覆性的創意或點燃公司再次攀登高峰的火花,也沒有對於如同親生子女般對公司的愛。經理人的長處在於管理運營,而非帶領企業進入全新的領域。

這就帶來了一個有趣的問題:創辦者應該在什麼時候退出管理崗位?他們又應該在何時重新掌舵?以賈伯斯為例,他曾因「管理不善」的理由被趕出自己創辦的公司蘋果,但他雖消沉,並未因此停下腳步。反之,他在離開後創立了NeXT,並在重回蘋果後引領公司進入新的階段,再創新的巔峰。這證明了創辦者的核心價值不僅僅在於他們的初期創意,更在於他們能否不斷成長,適應環境變化。

回到創辦人模式與經理人模式的討論上,我們是否過於迷戀二元對立?創辦者與經理人並不一定需要分出優劣。這種二元論只是簡化了複雜的問題,而人的惰性往往促使我們將事物逼向極端,忽略了兩者之間的協同效應。將一個公司簡單劃分為「創辦人模式」或「經理人模式」是一個很淺薄的視角。每個成功的企業,無論是新創還是百年老店,都需要在創意與管理、冒險與穩定之間找到平衡點。

速食知識的普及,讓我們常常陷入簡單化的陷阱。但在創辦人模式與經理人模式的辯論中,我們應該看到的是兩者的互補關係,而非非此即彼的對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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