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0-26|閱讀時間 ‧ 約 6 分鐘

想學跳舞?不負責建議先買衣服

一點 murmur 與 GAP 的運動行銷用編舞與歌手建立動態展示櫃。



情緒性的記錄一下因工作因素短暫的停滯,雖然停滯期不長,但容易患得患失的自己這期間還是擔心自己是否會視這作理所當然。在拖著行李和一包包大賣場的應急口糧與飲用水在旅宿轉換的過程中,Manny 在講 Paul Graham 的 ep.53 HowToDoGreatWork 中提到自己是否能察覺是否是計劃性的拖延很重要。這裡指的計劃性拖延是明知已能啟動卻又找理由搪塞過去。聽到這裡不經坦然了一點,至少可以對自己誠實的說如果今天回歸日常習慣與計劃我就不算在計劃性拖延,所以就有了這段。

最後稍作自我勉勵,昨天應該是今年最想把自己淹死的一天,工作上過多的亢奮與期待最終在表達時溢出,轉而化作急躁與失禮,甚至連收尾都顯得莫名。猜是沒有下次的接觸了。但好在 GreatWork 的條件不是不失敗,而是持續的精進有熱情的事。

就這樣一個上午被同一集 Podcast 救了兩次。好,回歸正題。

Photo Credit: Ilja Tulit on Unsplash


最近發現吸引自己的文章多是與運動相關的商業操作,
但名詞解釋讓我越看越衝突,

普遍的 Sports Marketing 運動行銷,
意指透過體育活動(特指賽事)對產品或品牌進行推廣,
促使粉絲或球迷購買運動員、球隊相關的周邊產品與服務。


不是這句話本身有錯,而是認為略顯狹窄。

為了驗證想法,我們可以試著正面舉例,
- 一定要搭配運動競技,同時擁戴所屬團體,進行宣傳與販售才是嗎?
- 一定要舉辦特定的活動或有支持觀眾才是嗎?
- 一定要在專門競技場相互展現才是嗎?
- 若僅是讓自己的啤酒品牌成為運動酒吧中的遊戲笑料又算或不算?
( 對,算是種自我業配 )
- 難道在「僅是專注於自我成長、提升與愛好的行為」中找到商業價值不算運中行銷嗎?*當然我知到 Sports 本身就帶競技的意涵,但在台灣多通用運動一詞。

當然可以認同或覺得我在強說辭,
但沒關係,只是想讓人看看 GAP 的操作。



GAP 以流行編舞結合歌手推廣春秋季「Linen Moves 與 Get Loose」訴求


看完影片,跳過 GAP 想傳達的促銷單品資訊,回應最上面的問題:

我的回答是運動行銷不需要自限是找球團辦比賽賣周邊,而是凡能與自身產品的使用情境、價值或任何抽象概念做結合都可以被叫做運動行銷。


Gap今年類似的音樂影片結合舞動與流行歌手帶出春秋的宣傳活動,
或更直接的說是試圖定義「春秋穿著應有標配的風格」。

競技種類很多、所謂運動更加龐雜,
單從結果論來看 GAP 選擇跳舞為主戰場是理所當然,
但其實稍微藍色窗簾一下也不失有趣。

早期從工人牛仔褲起家,本就主打舒適耐用,剛好時代的審美選擇了 GAP,
有了多種產品線後更開始顯示一點潮潮的樣子。
所謂的競技並不刻在 DNA 中,但市場以肉眼可見的速度在擁抱運動行銷。
也因此 GAP 勢必也要接這塊餅。

從街頭到主流,跳舞成了商業表現的寵兒。
跳舞本就一種很吃衣服材質與剪裁的運動,
或說對跳舞而言可能是種器材(如同羽球中的球拍)。
Hiphop 選擇寬鬆卻有重量來增幅力道與彈跳感、
Choreography 選用俐落乾淨服飾設計凸顯快速細部的手腳變化、
紗狀的設計也幫傳統舞藝增添仙氣。
跳舞人的穿衣品味是有目共度了,
而跳舞就是種表達主張運動,選擇穿什麼、不穿什麼本就是一種表達。

再回到 GAP,身為服飾零售最重要的就是「展示」,要多還要久。
實體門市的搭建成本就高,空間自然有限。
理所當然的從網路擴大展示空間,
鑑賞時間延長代表要盡可能讓人看完,所以 GAP 選擇了有趣的載體。
在動態比靜態更容易使消費者做決定與購買的前提決定了 Youtube,
當紅的潮流舞蹈與主流歌手賦予影像意義 ,
Youtube Channel 成為大型動態展示現場,
不只展示給「會穿衣服的人」,也教想學「穿搭的人」。
( 儘管各自的色調接近,兩支作品中幾乎不見穿搭重複的人 )




身為行銷工作者、消費者和不成材的跳過一陣子舞的人,
我無法量化,但我相信是有帶動整體業績的,整個層次鮮明且跨度高。

*維度一:以品牌自身風格出發
*維度二:切入第二領域「運動,特別是跳舞」
*維度三:再切入時間,依照季節對應衣服質料、長短、剪裁設計、色溫

最後建立消費者的連結迴路:
「 如果今天起我想跳舞、或我想穿得像會跳舞,可要買哪家衣服? 」




最後發個免責聲明,
寫這篇「運動行銷」為題的文章不是要吵架或我說我才是對的、我是教主,
而是過去在行銷公司待過而有經驗,如果被定義就會產生框架,
不跳出狹窄的箱子則思考將容易受限。另外我不是跳舞的專家,更不是服飾產業大佬,也不是只有 GAP 在做這事。
只是剛好看到,喜歡而以。
如果有任何問題請別客氣留言或email我,任何建議與交流都是樂意至極。


分享至
成為作者繼續創作的動力吧!
© 2024 vocus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