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眾來信
嗨,溫大同、許律師,兩位主持人好。
這次臺灣棒球拿下12強冠軍,大家是不是還跟我一樣激動?在走過職棒簽賭後,身為球迷的我,沒想到竟然能在有生之年,看到臺灣拿到冠軍!
每一場比賽都打得超漂亮,堪稱經典中的經典。而且不只是場上的表現,場外的應援更讓人感受到臺灣人的團結和熱情,「臺灣尚勇」啦!
話又說回來,其實我蠻好奇的,職棒有沒有什麼值得一聊的法律議題呢?
本集許律師將比較臺灣與中國關於職業棒球的勞資環境之不同。
本集重點
- 職業棒球運動員的勞資特殊性。
- 從中華職棒球員工會發展看臺灣民主化的歷程。
- 從選手參加國際賽權益與否看團體協約。
- 兩種體育模式:提到國家隊,從來只有徵召,沒有邀請。但是民主國家,體育是大眾文化生活的一部分,強調的是自主發展。 隨著臺灣民主的不斷深化,將所謂的「徵召」改為「邀請」。
- 臺灣民主的不斷深化,希望達到最終的兩個目的:不要讓運動成為運動員的全部、運動要普及,不要菁英。
- 談中國國家控制的體育模式。
- 兩岸體育交流是要交流什麼?中國體育,認為人是工具,是「為國服務」的工具: 臺灣認為,人才是目的,享受比賽。以曾豪駒尊重日本棒球場地,不開香檳慶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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