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對新婚夫妻簽訂婚前協議,男方承諾贈與不動產與償還房貸,並設懲罰性違約金高達五千萬元。但婚後感情破裂、協議未履行,女方訴請違約金,卻遭法院認定贈與得撤銷、違約金失效。
本案凸顯兩岸對婚姻協議、贈與契約與財產制度的重大差異,亦反映婚姻中權利保障與情感承諾間的法理界線。許律師將從法律、社會與性別視角全方位剖析。
本集重點
- 婚前承諾贈與是否具強制力?是否能透過契約確保履行?
- 贈與契約是否能任意撤銷?
- 懲罰性違約金是保障女方還是過度懲罰?法院見解有何分歧?
- 債務承認的要件與風險?如何避免混淆與無效?
- 如何撰寫一份有法律效力的婚前協議?談贈與契約、公證、撤銷權放棄條款。
- 臺灣的「剩餘財產制」與中國的「共同財產制」實際運作差異。
- 債權人能否代位請求夫妻財產?有哪些法律漏洞?
- 從婚姻契約看性別與經濟的不對等問題。如何書寫才能更平等?
- 中國司法解釋如何處理婚前贈與爭議?
- 當婚姻破裂,契約承諾是否自然終止?違約責任如何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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