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11年8月13日,命案發生在2010年1月至2010年6月之間,沒有人知道確切日期,也沒有人能百分百確定真的有人死亡,不,應該是有人死亡,但據說她是死在醫院裡,死因是難產。她?她就是住在我隔鄰的夫人,她和丈夫買下了我隔鄰的房子,而那房子,是作為地產經紀的我介紹給他們,差不多立刻便決定買下來。那時,他們還未有小孩,但也不像是新婚,我在帶他們看房子時,不斷讚嘆花園多大多漂亮,將來有小孩便有地方讓他們走動玩耍,不然,閒時開派對也不錯。那夫人在參觀完整棟房子之後,問我花園旁那口井是生的還是死的,我隨即答覆她那井早就乾涸;她說那為什麼不封了它呢?好像很危險啊,萬一小朋友玩耍時不小心掉下去怎麼辦?那時候是她丈夫代我回答,那不若把那裡改建成一座涼亭,相信也挺雅致的。夫人不置可否,我卻立即連聲附和,表現出非常欣賞那位先生的念頭。言談之間,相信他們是希望有小孩的,看上去他倆的經濟狀況應該非常優渥。最後他們問我大廳能否放得下一座三角鋼琴,我說絕對沒問題,只是搬入的時候或要花點功夫,搬運公司會安排妥當,他倆同時點點頭。一切手續辦妥後不久,那對夫婦好像不打算大肆裝修,只是找人打掃打掃、稍微粉刷便搬進去,亦有看到建築公司運來一批物料,放了在廢井附近的位置,卻未見有師傅留下工作,我稍微打聽打聽,好像是那位先生打算自己動手建涼亭;啊,真有閒時間,那時候,我是這樣想的。往後,我也沒有深究到底那涼亭起了沒有,基本上,我對鄰居是不太關心,剛巧那對夫婦是我的客戶,才讓我略為加點關注;像鋼琴送來的時候、某夜晚召來救護車、不久買了寬敞的私家車、夫人去醫院的次數愈來愈頻密、肚子愈來愈大等等,應該真的有了小孩吧;為什麼說好像呢?因為我感覺不到他們之間有愉悅的氣息,兩人總是繃緊著臉,雖未見爭吵,卻也冷冷淡淡;另一處讓我在意的是那位夫人的琴聲,會買三角琴,還以為必定會有相當造詣,殊不知,難聽得嚇人,比我那七歲的姨甥女還糟糕,斷斷續續也不知到底在彈甚麼,幸好大白天通常我也不在家,有機會被噪音騷擾的時間亦不會很多。
接著的日子,我已經沒把這家人放在心上,畢竟每天也有稀奇古怪的客人要應付,和諧溫馨的家庭很少會在我這行業裡遇見,慣常面對的是吵鬧爭執,因此對事情便少了敏感度和好奇心。某天下午,臨時回家拿東西給我將要見的客戶,好說服他們購買臨海的那棟別墅,離家時便遇見隔鄰那先生匆忙出門,我這才發現房子內的太太原來在彈琴,仍然是在虐待別人聽覺的演奏,見那先生臉上帶著一絲歉意,和我稍微打了聲招呼後便急急上車逃走似的離家。那時候,我心底裡也替這倒楣丈夫抹把汗,有甚麼比嚇人的音樂更煩人。隨後我也駕車往見客戶,但那情境卻未有忘記,為什麼這樣深刻?我也說不出所以然,或許是那男人的狼狽相著實叫人搖頭輕嘆吧;住在那麼漂亮的房子裡,卻過著不愜意的生活,似乎浪費了房子的存在意義;畢竟,我是賣房子的人。
正確的日子我不肯定,只記得某晚上那先生駕車載著他太太,急急忙的外出,若不是我習慣晚上坐在屋外那安樂椅乘涼,喝一杯放鬆整天的勞累,也未必看得見那情境,那時候我還在想,車子也開得太快太吵了吧。自那晚之後,我就再未有聽到那鋼琴發出的噪音,卻不知道原來那位夫人已經不在了,道聽途說,是難產要了她的命,也不好意思去打探人家的傷痛。過了不足一星期,那位先生到來找我,想要委託我把房子賣了,希望我能全程幫忙,佣金高一點也沒問題,因為他要離開這城市一段時間,只要買家喜歡,價錢我認為合理便好,一切由我全權負責,還立即給了我授權書;我想不到推卻的理由,便接過鑰匙。他向我深深一鞠躬後,便駕車絕塵而去,彷彿所有行囊已經準備妥當,趕快逃離這個不祥的地方。
當然,房子在我手上那有賣不掉的,還要附送一座那麼簇新的鋼琴。帶客人往看房子前,我先去視察一番,也看到那口井真的變成了一座漂亮雅致的涼亭,周邊種了很多會開花的攀藤植物,也有定時灑水的設施;若這一切全是由原來那位屋主先生獨個兒完成的話,的確很厲害。不出一個月,房子便賣出了,新屋主一家三口,有位深愛園藝的太太和剛學鋼琴的小女兒,所以,那座漆黑鋼琴和花綠涼亭便讓這家人,非常高興爽快地買下這個新家。
既然一切順利,為什麼我會如此不安?可能是自己想過頭或陰謀論,但當律師樓給你一張大金額支票,卻不知道可以給誰的時候,著實讓我有點慌亂;舊屋主當然留下了聯絡方法,但除了第一個月找得到他之外,接下來便完全失聯。當初他買房子雖然也有做按揭,可是繳清貸款後剩下來的也不是小數目,畢竟房價不斷在漲。我拿出那授權書再次細看,的確,錢也是由我全權處理;這世代,豈有如此這般的好事平白無端地發生,我可不想因小失大,最後或許要吃官司。日子一天一天過去,舊屋主依然音訊杳然,錢當然仍是放得好好的。在2011年2月的某一天,新屋主帶了一位陌生人過來找我,說是舊屋主夫婦的親戚,因聯絡他們倆很久也沒有消息,剛巧進城便順道來看看,殊不知房子已經易主,於是過來問問我,希望能提供一些可聯絡他們的方法。我也只好照實回答:他們夫婦嘛……夫人好像在半年前難產過世了,先生之後去了外地,現在也未有他會回來的消息。那親戚表現出非常驚訝,說從未收過夫人的死訊,她可是家族財產的第一繼承人,若她過世了,做丈夫的必定會第一時間通知他們,質疑我是不是弄錯了甚麼。我當時呆了,接著想到難產一說也不知是從那裡聽來,一直沒有去證實,周邊鄰居也從未關心甚麼,只有琴聲不再而已,誰會掛心那人是過世了還是搬走了。我也只好和那位不知是甚麼親戚的人坦誠,也不敢確定夫人是否真的過世了,但在某晚的開快車事件後,就未有再見到過夫人,也不再聽到琴聲。接著我也交代,一切有得到那位先生授權,賣屋那筆款項仍在我這裡,那親戚聽過金額後冷冷地說:「唔,這樣看,他應該不會回來要,我擔心的只是夫人怎麼哪,你真的沒有其他線索嗎?」我亦唯有搖搖頭。一直在旁聽著我們對話的新屋主突然驚慌地說:「那女的不是死在家裡吧?你是不是隱瞞了甚麼?」天啊!本人的職業操守可是頂級的!可是,任我如何捍衛自己的聲譽,也減弱不了對方已燃起的千噸疑心;我只好答應面前這兩人好好調查一下,那位太太是不是已在醫院過世。
醫院方面當然不願意協助我這樣的白撞,夫人的親戚也回去了,我有的只是那位先生的聯絡資料,從來沒有夫人的,茫無頭緒之下,想到找私家偵探幫忙,費用當然不會由我支付。可是,得到的情報卻讓我非常氣餒,因為那女人根本沒有到過城裡的產科醫院,就算擴大至周邊的診所,也是徒勞無功,甚至生死登記處、殯儀館,也沒有那女人死亡的紀錄,是不是就能說夫人其實並沒死去呢?這個暫且不說,更麻煩的是,新屋主說他女兒被鬼迷,猛說那屋子不乾淨,小女孩總愛在涼亭玩家家酒,獨個兒在自言自語;誰玩家家酒會不說話,做父母的也太大驚小怪了吧,氣死我!可是,已深深被鬼神之說蒙蔽的人才不會再聽別人解釋,他堅持是我隱瞞了凶宅的事實,要我賠償損失或是告我精神傷害,果真是神經病,但我能做甚麼呢?一切只好交給法庭辦好了。
最終,公司希望我能和客戶私下和解,好像我真的做錯了些甚麼似的,更可笑的是,對方提出的和解條件非常變態,要求我和他們交換房子,之後便不再追究,真的有夠荒謬!但……對,多無奈我也只好答應,畢竟,實際上有損失的人好像不是我,只是手續與後續就相當煩人,此略。
搬進那房子後,一切正常,並無鬧鬼鬧怪,只嫌地方有點大,一個人居住,也太空蕩蕩而已。沒過多久,我收到一封由南方小島寄來的信函,竟然是那前前屋主寄來的;信件開首便說明知道發生很多事,包括我曾聘請私家偵探調查,他為所有麻煩我的事情道歉,賣屋剩下的款項他不會要回,當作是賠禮就好,還再三強調,大屋內絕對不會有屍體甚麼的,因為沒有任何人在屋內任何角落死去,著我不要擔心,而他亦不會再和我聯絡。
不要開玩笑,收到這種此地無銀三百両的信件,能夠不擔心嗎?就此相信房子如他所說乾乾淨淨嗎?這剎那,彷彿再次聽到那些吵人的琴聲、涼亭那裡不斷傳來細語呢喃,大鐘在十二點響起的那刻,嚇得我失聲尖叫,每個轉角也變得鬼影幢幢。天哪!這屋子真的能住人嗎?冷靜冷靜,我可是親眼看著那先生載他太太離開的,不是嗎?之後才沒有了夫人的蹤影,但……除了琴聲,和包裹著毛毯的身影,我真的有在房子附近看到過那女人嗎?會不會一切只是一個殺局,全是我一廂情願以為夫人懷孕,之後在醫院難產過世,而我無端成為了所謂的目擊證人?那現在我可以怎樣辦?要報警嗎?理由呢?還是我先自行四處搜尋,看看能否找到屍體出來……算了吧……涼亭,一定是在涼亭,封井這樣的大工程可不是簡單的,絕對有不可告人的原因才封井。不若養條狗,四處嗅嗅有沒有那個地方不對勁,對,就這樣。這個晚上,去酒店住一晚好了,拿了銀包和鑰匙便趕快離開,走到大門前,手剛好抓著門把,突然傳來強烈的敲門聲,在我猶豫著好不好開門之際,竟聽到嬰孩的哭喊聲,再接著是一把女聲的叫問:「不好意思,你知道我先生往那裡去了嗎?」
我手緊握著門把,良久不能動。
今天是……
【完】
2011.0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