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有遇過看似非常簡單又能立功的差事交到手上,結果最後發現是個爛攤子嗎?如果有這麼好的事,別人早就搶走了,怎會輪到你?更何況,是一件注定辦不成,會被砍頭的苦差事。
《長安的荔枝》特別之處,在於唐代長安並沒有產荔枝。但楊貴妃生日快到了,作為暖男皇帝心想,要是能讓貴妃吃到荔枝就好了,於是要找位「荔枝使」,把嶺南的荔枝運到長安。而書中主角,42歲,卻還是小九品官員李善德,接下了上級給他的任務-四個月後,把嶺南的荔枝「煎」運到長安獻給楊貴妃。
如此可以在皇帝面前大顯神通的差事,又怎會輪到李善德呢?原來荔枝「煎」是加工品,保存期限長,但是其實他被陰了,原始文書寫的是荔枝「鮮」,而鮮荔枝的保鮮期,只有三天,所以給再多時間也沒用,因為從嶺南到長安的時間遠超過三天,所以這份注定失敗的差事,輾轉在各部門流浪後,交給替死鬼李善德,再剛好不過。
這本書雖然是小說,不過整體的故事,作者是以真實的唐代背景為架構撰寫,可以了解到古人也是要背房貸的,還有在沒「後台」狀況下,四處碰壁的無力感,都相當有既視感。不過作為現代的普通平民,比起古代的王公貴族,要吃到新鮮荔枝,是再簡單不過的事,時代還是有在進步。
閱讀過程中,我一直想著「做對的事」跟「把事做對」。什麼叫「做對的事」?皇上為了討楊貴妃歡心,想要給他吃荔枝,對皇帝來說,這是「做對的事」,但很明顯,只為了這件事,勞民傷財的程度是不符效益的,所以皇帝不這麼做,對國家來說才是「做對的事」。但皇帝都下令了,又能怎辦?下面的臣子,只能「把事做對」,甚至在一開始大家只知道荔枝保鮮期只有三天,在不可能完成任務狀況下,只好找一個小官接下任務,反正最後沒完成的話,就把他當成棄子,就算處死刑,在長安城也不會引發什麼波動,就像是一顆下石頭丟進湖裡一樣,噗通一聲後,湖面又歸於平靜。
書中讓我最震驚的,莫過於李善德好不容易找到可以運送荔枝回長安的方法,卻惹來殺身之禍!一件從來沒人能辦成的事,要是被你辦成了,那地方官員豈不被視為無能的飯桶?所以自己眼中正確的事,在別人角度不一定是對的。後來李善德也領略了「和光同塵,雨露均霑,花花轎子眾人抬」的為官之道,好好感謝了其實沒幫上什麼忙的各路長官。
整本書看完後,想到《老子》第58章:「禍兮福之所倚,福兮禍之所伏」接到一件好差事,卻惹來殺身之禍;最後被流放,反而躲過殺身之禍。也就是這樣的曲折離奇,造就這本讓人一看就停不下來的歷史小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