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跟老妹聊天談到了關於監獄的話題,突然聊到關於監獄販賣產品並疑惑得問我
「哥,你看這些人在監獄做醬油還有錢賺也太舒服了。」
對於曾經在矯正機構服務過短暫時間的我也瞬間來了點興趣,便稍稍做了點功課
在這個討論開始前,我們必須了解監獄的目的是什麼?
一》監獄的意義
我們大家了解到的應該就是為了處罰那些犯錯的人,限制這些人的人身自由,並且把他們「隔離」的場所。
關於處罰這件事情我們可以瞭解到,從西元前根據「以牙還牙,以眼還眼」這種報復心態而生的「漢摩拉比法典」開始,人們希望藉由嚴厲苛刻的「處罰」來去遏止犯罪的發生,直到近代的人們才開始啟蒙,了解到這些殘酷暴力的刑罰不是一種正確的方式,雖然在各時代都有人提出嚴刑峻法不是治事之本,但也是到了現代大家才普遍理解到「教育」這件事情才是預防犯罪最好的方式,所以監獄從「處罰與隔離」也漸漸轉變成了「教育與矯正」的機構,希望讓做錯事的人經過機構的教育後去自我反省並意識到或改進自己的過錯,再藉由機構的輔導後能更好的融入並「回歸社會」。
了解完監獄的意義及目的後,我們便可以順著來了解這些目的的成果是什麼?
二》教育及矯正的成效
所謂的成效這件事情是很主觀且狹隘的,畢竟這種事情是很難去數值量化或明確的定義,儘管使用再犯率或者其他統計數值都無法明確地去表示這部分監所的成效,現階段也只能倚賴矯正機構的輔導員及監所各單位相關人員去做主觀的評斷這個人是否已經「真心的悔改」了。
既然教育及矯正的成效很難量化給大家,那接著便是這次的問題核心監獄販賣的產品
三》監所商品與在監所內的開銷
監所為了讓犯錯的人有機會可以在離開監所後有能夠融入社會的能力,矯正機構提供了各種技能訓練班(需要經過多道評估,還要輔導員及各單位人員的評斷才有機會參與),讓這些犯錯的人能夠習得一技之長後可以迅速的回歸社會,所以在理想上監所的商品熱賣便是代表著製作的人已經有讓大家認可的技術了,不過實際上當然有著更多的政策及執行上的狀況產生,而產品銷售量更成了監所另一項目的「回歸社會」的一種指標。
那這部分的收入會給到這些犯錯的人嗎?其實犯錯的人能獲得的是「勞動」的收入,依據各項法規去扣除各種成本及花費後,還要依工作時間、提撥比例、…各種零零總總的計算後,到這些人手裡的是普遍每月不到一千元的收入。
你有辦法使用一千元度過一個月,然後覺得自己是開心舒服的?
四》關於過很爽的這件事
接下來要說一件很多人都會有的誤解「坐牢就是吃免錢飯」,實際狀況是你必須在工場勞動來獲得微薄的收入,然後支付你各項日用品的費用,至於餐費及住宿的部分雖然是由監所支出,其實也是由這些犯錯的人經過勞作後廠商支付的款項來去支付這些支出,然後你吃飯的餐具要錢,棉被枕頭要錢,內衣內褲要錢,衛生紙要錢,看醫生也要錢,這些東西雖然可以透過監所內的福利社購買,但購買方式跟以前填郵購目錄一般(這個年代久遠時代眼淚),東西不僅不能當下獲得外,還有每月購買次數及每月上限金額2000元的限制,雖然普遍的人一定會說是他活該但是對於我們討論爽不爽地主題來說這種狀況應該是已經背道而馳了,再回到現實狀況,普遍犯錯的人在監所內的每月收入大多是不足500元的,所以實際情況下都是得靠在外的親友們接濟才能過活。
那些沒有錢的人怎麼辦?只能等每90天且沒人探視或給錢(廢話),機關才會勉強給你300元讓你可以購買最基本的日用品。
綜上所述的條件這是種會很爽的生活狀況嗎?
在現代社會中要多窮困潦倒、無人關心才能說出想去吃免錢飯的情形呢?
這部分就不結論了,爽與不爽就是大家的主觀判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