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1. 原文駢拇枝指,出乎性哉,而侈於德。附贅懸疣,出乎形哉,而侈於性。多方乎仁義而用之者,列於五藏哉,而非道德之正也。是故駢於足者,連無用之肉也;枝於手者,樹無用之指也;駢枝於五藏之情者,淫僻於仁義之行,而多方於聰明之用也。是故駢於明者,亂五色,淫文章,青黃黼黻之煌煌非乎?而離朱是已。多於聰者,亂五聲,淫六律,金、石、絲、竹、黃鐘大呂之聲非乎?而師曠是已。枝於仁者,擢德塞性以收名聲,使天下簧鼓以奉不及之法非乎?而曾、史是已。駢於辯者,累瓦、結繩、竄句、棰辭,遊心於堅白同異之間,而敝蹞譽無用之言非乎?而楊、墨是已。故此皆多駢旁枝之道,非天下之至正也。
2. 注釋
1. 駢拇:腳的大拇指與第二趾連生。駢,並列。
2. 枝指:手上多長出一個指頭。
3. 侈於德:超過了人體固有的德性。侈,多餘、過度。
4. 附贅懸疣:身上附生的贅瘤或懸疣。
5. 五藏:指五臟(心、肝、脾、肺、腎),象徵人性本然。
6. 淫僻:行為過度或偏邪。
7. 五色:指青、黃、赤、白、黑五種顏色。
8. 黼黻:黑白相間的文飾。
9. 離朱:傳說中視力極佳的人,能在百步外看到動物的毛端。
10. 五聲、六律:五聲指宮、商、角、徵、羽,六律指古代音律中的六種音階。
11. 師曠:春秋時期著名的樂師,雙目失明但精通音律。
12. 擢德塞性:過度標榜德行,反而壓抑了人的本性。
13. 曾、史:曾參與史鳧,以仁孝忠義著稱。
14. 累瓦、結繩、竄句、棰辭:指用言辭堆砌詞藻、巧妙修辭。
15. 堅白同異:古代辯學的概念,指事物的同與不同之辯論。
16. 楊、墨:楊朱主張「為我」,墨翟主張「兼愛」,兩者皆為戰國時期著名思想家。
3. 白話文
駢生的腳趾、分叉的手指,這是出於自然的本性嗎?它們超出了人本身應有的德性。附生的贅瘤、懸掛的肉瘤,這是來自形體嗎?它們超過了人原有的本性。那些過度強調仁義並加以實踐的人,就像是將仁義強行安插進五臟,但這並非真正的道德正理。
因此,腳趾相連的,是多出來的無用之肉;手指分叉的,是多長出的無用之指;而把仁義強行塞進五臟的人,則是在行為上過度邪僻,並且濫用了自己的聰明才智。
因此,過度沉迷於視覺的人,會被五色迷惑,沉溺於華麗的文飾,那些青黃黑白相間的服飾,光彩奪目,這樣的美麗不就是令人眩目嗎?離朱就是這樣的人。過度沉迷於聽覺的人,會被五聲所擾亂,沉溺於六律的變化,如同金、石、絲、竹樂器發出的黃鐘大呂之聲,不就是這樣的音樂嗎?師曠就是這樣的人。過度強調仁義的人,過分標榜道德而壓抑人的本性,為了名聲,讓天下人被喧囂的聲音迷惑,盲目奉行難以企及的規範,這不正是曾參與史鳧的行為嗎?過度沉迷於辯論的人,精雕細琢語句,連綴辭藻,遊走於堅白同異的辯論中,費盡心思追求一時的虛名,這不是毫無意義的言辭之爭嗎?楊朱與墨翟就是這樣的人。
因此,這些都是旁門左道,並非天下的至正之理。
4. 總結
這段話批判了世人對「多餘」的執著,認為無論是身體上的多餘肢體,還是思想上的過度追求,都違背了自然的本性。莊子認為,極端追求視覺、聽覺、仁義、辯論等,都是人為附加的「旁枝」,這些行為雖然看似高尚,實則違背了大道。真正的道,不應該是人為的增添,而應該是順應自然的本真。
二、
1. 原文
彼至正者,不失其性命之情。故合者不為駢,而枝者不為跂;長者不為有餘,短者不為不足。是故鳧脛雖短,續之則憂;鶴脛雖長,斷之則悲。故性長非所斷,性短非所續,無所去憂也。意仁義其非人情乎!彼仁人何其多憂也?
2. 注釋
1. 至正:通行本作「正正」,據褚伯秀、宣穎等學者考證改為「至正」,指至高無上的正道。
2. 跂:同「歧」,指多生的六指。
3. 鳧脛:野鴨的小腿。
4. 無所去憂:沒有什麼可憂慮的。
5. 意:同「噫」,表示感嘆的語氣。
6. 人情:即前文所說的「性命之情」,指人的本性。
3. 白話文
真正符合至道正理的人,不會違背自己的天性與生命本質。因此,連合在一起的不會變成畸形,多出的部分不會顯得多餘,長的不會被認為過長,短的不會被認為不足。所以野鴨的腿雖然短,但若強行接長,它就會痛苦;仙鶴的腿雖然長,但若強行截短,它就會悲傷。因此,天生腿長的不應該被截斷,天生腿短的也不需要加長,這樣就沒有什麼值得憂慮的了。唉!仁義難道不是違背人的天性嗎?那些標榜仁義的人,為什麼總是充滿憂慮呢?
4. 總結
這一段延續了莊子前文的觀點,強調真正的正道應當順應自然,而不是刻意增減、強行改造。他以野鴨和仙鶴的腿為例,說明長短各有其適合的狀態,勉強改變只會帶來痛苦。這是對儒家「仁義」觀念的批判,莊子認為強調仁義反而讓人背離天性,徒增憂慮。真正的智慧應該是「順應自然」,而非刻意雕琢自身或社會制度。
三、
1. 原文
且夫駢於拇者,決之則泣;枝於手者,齜之則啼。二者,或有餘於數,或不足於數,其於憂一也。今世之仁人,蒿目而憂世之患;不仁之人,決性命之情而饕貴富。故意仁義其非人情乎?自三代以下者,天下何其囂囂也?
2. 注釋
1. 駢於拇:指腳趾連生在一起,形如畸形趾。
2. 決:割開、切斷。
3. 枝於手:指手指多生岔枝,形如六指。
4. 齜:咬。
5. 蒿目:形容憂愁的目光,意指獨自憂慮世間災難。
6. 決性命之情:違背天性與生命本質。
7. 饕:貪求。
8. 貴富:指富貴權勢。
9. 囂囂:喧嘩紛擾的樣子。
3. 白話文
再說,腳趾若是連生在一起,割開它就會疼痛哭泣;手指若是多長一節,咬掉它就會哀嚎啼哭。這兩種情況,一種比正常多了一些,一種比正常少了一些,但它們所帶來的痛苦卻是一樣的。如今世上的仁義之人,總是憂心忡忡地擔憂天下的禍患;而那些不仁之人,則違背天性、貪求富貴。因此,仁義難道不是違反人的天性嗎?如果不是,為何從夏、商、周三代以後,天下就變得如此紛亂喧囂呢?
4. 總結
莊子以畸形的手指和腳趾為喻,說明過多或過少都會導致痛苦,進而批判世人對仁義的執著。他認為,仁人自尋煩惱,總是憂心世事;而不仁之人則違背本性、貪圖富貴,兩者都偏離了真正的「性命之情」。因此,他質疑仁義是否符合人性,並指出自三代以來,天下日趨混亂,說明人為設立的仁義或許反而是造成紛擾的根源。這與他的道家思想一致,強調順應自然,無為而治。
四、
1. 原文
且夫待鉤繩規矩而正者,是削其性者也;待繩約膠漆而固者,是侵其德者也;屈折禮樂,呴俞仁義,以慰天下之心者,此失其常然也。天下有常然。常然者,曲者不以鉤,直者不以繩,圓者不以規,方者不以矩,附離不以膠漆,約束不以纆索。故天下誘然皆生而不知其所以生,同焉皆得而不知其所以得。故古今不二,不可虧也。則仁義又奚連連如膠漆纆索而游乎道德之間為哉!使天下惑也!
2. 注釋
1. 鉤繩規矩:古代木工工具。鉤是畫曲線的曲尺,繩用來畫直線,規畫圓,矩畫方。
2. 繩約:指用繩索捆綁。
3. 屈折禮樂:行禮樂時的身體屈曲變化。
4. 呴俞:安撫、愛撫。
5. 附離:附著、黏合。離,通「麗」,指附着在一起。
6. 纆索:三股合成的粗繩。
3. 白話文
凡是需要依靠鉤、繩、規、矩來矯正的東西,都是被削損了原本的天性;凡是要依賴繩索、膠水來黏合加固的東西,都是被侵害了固有的本質。用禮樂來束縛人心,用仁義來安撫天下,以求得安定,這其實是違背了萬物的自然法則。世間萬物本就有它們的自然狀態。這種自然狀態就是:彎曲的不用鉤來矯正,筆直的不用繩來測量,圓的不用規來畫,方的不用矩來定,該附著的不需膠水粘合,該約束的不靠繩索捆綁。因此,萬物順其自然地生長,卻不知它是如何生長的;萬物各得其所,卻不知它是如何得來的。古今的道理從未改變,這是不可破壞的。那麼,仁義又何必像膠水與繩索一樣,強行介入道德之中,使天下人陷入迷惑之中呢?
4. 總結
莊子在這段話中批判了人為規範對於自然本性的干預。他認為,萬物自有其天然的形態與發展,不應該用外在的標準去矯正或束縛它,就如同彎的東西不需要用鉤來修直,圓的東西不必依賴圓規來勾勒。莊子藉此比喻批評「仁義」與「禮樂」,認為這些人為的規範強行加諸於社會,反而破壞了本性,使人陷入迷惑。這與道家的「無為」思想一致,提倡順應自然,讓事物按照它本來的樣子發展,而不是強行干涉。
五、
1. 原文
夫小惑易方,大惑易性。何以知其然邪?自有虞氏招仁義以撓天下也,天下莫不奔命於仁義,是非以仁義易其性與?故嘗試論之,自三代以下者,天下莫不以物易其性矣。小人則以身殉利,士則以身殉名,大夫則以身殉家,聖人則以身殉天下。故此數子者,事業不同,名聲異號,其於傷性以身為殉,一也。臧與谷,二人相與牧羊而俱亡其羊。問臧奚事,則挾䇲讀書;問谷奚事,則博塞以遊。二人者,事業不同,其於亡羊均也。伯夷死名於首陽之下,盜跖死利於東陵之上。二人者,所死不同,其於殘生傷性均也,奚必伯夷之是而盜跖之非乎!天下盡殉也,彼其所殉仁義也,則俗謂之君子;其所殉貨財也,則俗謂之小人。其殉一也,則有君子焉,有小人焉;若其殘生損性,則盜跖亦伯夷已,又惡取君子小人於其間哉!
2. 注釋
1. 惑:迷惑。易方:改變方向,使東南西北錯位。
2. 有虞氏:即舜,傳說為夏代以前的聖王之一。招仁義:以仁義作號召。撓:擾亂,攪亂。
3. 小人:地位低下或品行低下之人,此處指前者,泛指地位低下、以技藝和勞動謀生的人。殉:為某一目的而犧牲生命。
4. 家:這裡指家族。
5. 數子:指上述小人、士、大夫、聖人四種人。
6. 事業:即從事的工作。
7. 臧與谷:家奴和童僕。一說為莊子虛構的人物。
8. 亡:逃跑,丟失。
9. 奚事:事奚,即做什麼事情。
10. 挾䇲:挾,用胳膊夾持。䇲:“策”字的異體,這裡指書簡。一說為牧羊鞭。
11. 博塞:亦作“簙簺”,古代一種類似擲骰子的遊戲。
12. 伯夷:商代末年孤竹君的長子,因不願繼位與弟弟叔齊一同逃亡,後拒絕接受周朝的統治,隱居首陽山,最後餓死。
13. 盜跖:姓柳下名跖,春秋末年著名的平民起義領袖。“盜”是後人加的貶義詞。死利:為利益而死。東陵:山名,在今山東濟南境內,一說即泰山。
14. 是、非:這裡引申為稱讚與責備。
15. 惡:何,從何。取:取捨,選擇。其間:指伯夷和盜跖兩者之間。
3. 白話文
小的迷惑會讓人迷失方向,而大的迷惑則會讓人改變本性。怎麼知道這個道理呢?從虞舜開始,以仁義來號召天下,擾亂了人們的天性,天下人無不奔走追求仁義,這不就是用仁義來改變人的本性嗎?所以讓我們試著討論這個問題。自夏、商、周三代以來,天下人都在用外物來改變自身的本性。平民百姓為了利益而犧牲生命,士人為了名聲而捨身,大夫為了家族的興衰而奉獻,聖人則為了天下蒼生而犧牲自己。這四類人,雖然事業不同,名聲也有所差異,但他們損害本性、奉獻自身這一點卻是相同的。
臧與谷兩個人一起放羊,結果都丟失了羊。問臧在做什麼,他說自己在讀書;問谷在做什麼,他說自己在玩博塞。這兩個人所做的事情不同,但最後的結果卻一樣——都丟失了羊。伯夷為了名聲,餓死在首陽山下;盜跖為了財利,死於東陵之上。這兩個人死亡的原因不同,但他們在殘害生命、損傷本性這一點上卻是一樣的。為什麼一定要稱讚伯夷而指責盜跖呢?
天下的人無不為了某種目的而犧牲生命。那些為了仁義而死的,被世俗稱為君子;那些為了財物而死的,被世俗稱為小人。既然都是為了某種目的而犧牲,那為何有人被稱為君子,有人卻被稱為小人呢?如果從殘害生命、損傷本性的角度來看,盜跖與伯夷又有何區別?又怎能在他們之間區分君子與小人呢?
4. 總結
這一段文字表達了莊子對世俗標準的質疑。他認為,無論是為了名聲、財富、家族還是天下,所有人最終都在犧牲自己的生命,違背了本性。因此,他批判了仁義的強加,並認為世俗對君子與小人的區分並無意義。莊子主張順應天性,而非被世俗標準束縛。這種思想反映了《莊子》一貫的自由精神,強調個體應當擺脫世俗評價,回歸自然本性。
六、
1. 原文
且夫屬其性乎仁義者,雖通如曾史,非吾所謂臧也;屬其性於五味,雖通如俞兒,非吾所謂臧也;屬其性乎五聲,雖通如師曠,非吾所謂聰也;屬其性乎五色,雖通如離朱,非吾所謂明也。我所謂臧者,非仁義之謂也,臧於其德而已矣;我所謂臧者,非所謂仁義之謂也,任其性命之情而已矣;我所謂聰者,非謂其聞彼也,自聞而已矣;我所謂明者,非謂其見彼也,自見而已矣。夫不自見而見彼,不自得而得彼者,是得人之得而不自得其得者也,適人之適而不自適其適者也。夫適人之適而不自適其適,雖盜跖與伯夷,是同為淫僻也。餘愧乎道德,是以上不敢為仁義之操,而下不敢為淫僻之行也。
2. 注釋
1. 屬:從屬,歸向。一說,接連、綴系的意思。二說皆可通。
2. 臧:善,好的意思。
3. 俞兒:相傳為齊人,味覺靈敏,善於辨別味道。
4. 聰:聽覺靈敏。
5. 明:視覺明晰、敏銳。
6. 道德:這裡指對宇宙萬物本體和事物變化運動規律的認識。
7. 操:節操,操守。莊子以為仁義之操與淫僻之行,伯夷與盜跖,在喪失本性上都一樣,所謂上下之分是沿用習慣說法,並不是真把它們分為上下。對這兩種做法,莊子皆不取,而是要拋開它們,遺忘它們,任運自性。
3. 白話文
如果將自己的本性歸附於仁義,即使像曾參和史籀那樣通達,也不是我所說的完美;將自己的本性歸附於五味,即使像俞兒那樣精通味覺,也不是我所說的完美;將自己的本性歸附於五聲,即使像師曠那樣精通音律,也不是我所說的聰明;將自己的本性歸附於五色,即使像離朱那樣精通色彩,也不是我所說的明辨。我所說的完美,不是指仁義,而是對自己的德性做到最好的表現;我所說的完美,不是指仁義,而是順應天性、保留真情;我所說的聰明,不是指能聽到別人說什麼,而是能夠自我反省;我所說的明辨,不是指能看到別人看到的,而是能看清自己。不能清楚地認識自己,只看到別人,不能安於自己的所得,卻去索取別人的所得,這樣的人就是得到別人所得到的,卻不能安享自己應得的東西,就是追求別人已達成的目標,卻不能安於自己該達成的境界。追求別人所追求,而不安於自己應追求的,即使是盜跖或伯夷,二人也同樣是偏離正道,迷失本性。我感到對道德的行為深感愧疚,因此,我不敢奉行仁義的節操,也不敢去從事違背正道的行為。
4. 總結
這段文字反映了莊子對仁義和道德標準的批判。他認為人不應該將自己的本性強行貼合於仁義、五味、五聲、五色等外在事物上,因為這樣只會迷失本性。真正的完美在於順應自己的本性,保持真情,不受外界標準的拘束。莊子強調自我反省、自我認識的重要性,並認為追求他人所追求的,不安於自己的生活方式,最終會導致偏離正道,失去本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