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援不是衝動,是專業評估後的"選擇"
身為第一線的水域救援人員,我自己事後諸葛,認為這起案件根本不應該操艇,甚至不該進行任何積極作為。
這不是膽小,是謹慎。
這是經驗教我的事,也想分享給正在關心水域救援的人: 救援前的評估,比救援本身更關鍵。
🧭【一、先做好搶救前評估】
1. 積極情資蒐集
當地水情、暗流狀況不明。
事前沒派出經驗者勘查(也可能缺乏能勘查的人)。 但實務上常見的狀況是:隊員一到現場就直接下水,沒先理解環境與案件本質,自然也無從判斷該不該執行。
2. 團隊經驗與能力誠實評估
光是擁有 IRB 或激流救生等證照、每年複訓,並不代表「熟練」。
技能、知識會隨時間流失。 最危險的是:指揮官、隊員自認為「可以」,但實際上不行。
3. 失敗的代價是什麼?
該案件的情資顯示:救災單位到場並備妥器材至少需 20 分鐘以上,成功機率極低。
但失敗的代價可能是更多隊員家庭的破碎。 尤其在泛舟等活動中,翻覆是常態——問題是「翻覆後怎麼處理或逃生」,這些在下水前就該有對策與備援。
4. 永遠存在未知風險
水域救援永遠有不確定因素,沒人能保證成敗。
5. 運氣也是因子
只是比例多少,情況不同而已。
6. 個性與情緒會左右現場判斷
在危急、惡劣環境下,有些人還能冷靜思考、自負責任;
但有些人會被情緒推著走: 「我不下去,萬一別人下去成功了怎麼辦?」 「如果我不做,別人失敗了怎麼辦?」 這樣的糾結,會讓決策偏離理性。
🚫【實際情況下,我的選擇】
以我對案件現場的了解與自我能力判斷,
我不會接這種救援任務。
我寧可站在緩流區當拋繩或攔截網的備援角色,這才是我能控制的部分。
📌【三點反思與結論】
1. 體系若不改,模式只會重演
當指揮人員只負責決策、不承擔執行責任時,救災模式不會改變。
下次遇到一樣的極端案件,也只會重蹈覆轍。
更可怕的是:
現場隊員焦急搶救,指揮體系卻失效,甚至給出錯誤決策——
最後承擔結果的,仍是第一線隊員。
2. 評估風險、做出負責任的選擇
患者會遇到的風險,救援者也會遇到。
必須有能力執行,才能下場; 即使如此,也得認知判斷會失誤, 我們要做的是「保守執行,降低勤務風險」。
3. 不積極執行 ≠ 不負責任
就像火場明文規定某些狀況不進入、山難遇天候不飛,
水域救援也需要清楚底線。 敢於拒絕無法掌控的任務,是一種專業。
就算面對輿論或法律壓力,
我們也要有信心清楚解釋: 「這不是我不救,是我無法保證你我都活著回來。」
🧠【最後提醒:幾個觀念建立】
- 保有選擇「不執行」的權利與勇氣
- 畫界線、守底線,這是專業,不是懦弱
- 學會在混亂中提出重點發言(例:「此段暗流強,無備援,建議不操艇」)
- 建立心理素質,允許自己誠實說出:「我做不到」
希望這些經驗,能讓我們在面對下一場水域救援時,更冷靜、更專業,也更安全。
我們不能只討論怎麼救,而是要先問自己:「這值得救、能救、該救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