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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要懂「扶養親屬免稅額」?
因為這是最容易、最合法的直接少繳稅的方法之一。當你的父母、子女或其他家人真的由你負擔生活,只要條件符合、文件備齊,就能把每位被扶養者的免稅額從你的所得中扣掉,再去套級距稅率計稅。少的人省幾千,多的人省上萬元,而且每年都用得到。
本篇文章整理關於扶養親屬免稅額的10個常見問題。大多數家庭的常見情況,用以下 10 題就能搞定如何正確申報;讓你能省的稅,穩穩省到。
Q1|「免稅額」跟「扣除額」,差在哪?
免稅額與扣除額,都是在報稅時可以減除的金額,你的收入扣除掉這些金額後,餘額才會來乘上稅率得出要繳的稅額。
- 免稅額=每個人都有的基本額度:本人+配偶+符合條件的被扶養親屬。
- 扣除額=標準/列舉扣除額、各式特別扣除額(薪資、身障、教育學費…)。
- 計算順序:綜合所得總額 → 減免稅額 → 減扣除額 → 課稅所得額 → 依累進稅率課稅。
Q2|哪些親屬算直系血親?哪些算非直系(旁系)血親?
扶養親屬的範圍可包括直系親屬與非直系親屬,認定原則如下:
- 直系親屬:父母、祖父母、子女(含直系姻親)。
- 非直系(旁系)親屬:兄弟姊妹、叔伯舅姨、外甥姪等旁系血親。
申報扶養之差異:扶養直系血親因為有法定扶養義務、舉證較易;非直系則要符合較多要件,門檻較高。
Q3|申報扶養親屬可以省多少?簡單概算
以每人免稅額約 9.7 萬元做示意:
- 若你的級距在 5%:97,000 × 5% ≈ 省 4,850 元
- 若級距在 12%:97,000 × 12% ≈ 省 11,640 元
如果長輩70 歲以上,免稅額多50%(9.7萬X1.5= 14.55 萬元),級距越高、省稅幅度越有感。惟實際金額仍受你的扣除額與特別扣除額影響。
Q4|扶養一定要同居才行嗎?
不一定。稅局看的是「實際扶養」,戶籍只是參考:
- 有同居,舉證通常更容易,但仍需要金流或支出證明。
- 沒同居,只要有穩定可追溯的匯款/費用(學費、房租、生活費…),也可能成立。
- 只有戶籍、沒有實際扶養證據,會存在申報後被國稅局剔除的風險。
Q5|同一位家人可以被兩個人同時申報嗎?
A: 不可以。同一位被扶養人不得重複由多人申報。
Q6|想扶養「非直系」的親屬,在稅法認定上要滿足什麼?
三件事缺一不可:
- 關係明確+通常需同居(或有等同密切依賴扶養的事實)。
- 真的由你負擔生活(連續的匯款/支出紀錄)。
- 為何需要你扶養的客觀理由(在學、身心障礙、父母/配偶無力扶養…要有文件證明)。
另外,失業本身≠無謀生能力,要以醫療或法院文件說話。
「失業」或「放無薪假」非稅法所稱之無謀生能力 【節錄北區國稅局新聞稿 2025.04.30】 所得稅法第17條規定,納稅義務人或配偶的未成年同胞兄弟姊妹及子女,或已成年,卻因「在校就學」、「身心障礙」或「無謀生能力」,而受納稅義務人扶養者,才可列報為扶養親屬。
該局舉例,甲君111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列報扶養已成年胞兄之免稅額新台幣9萬2000元,經該局以不符合規定予以剔除。甲君主張胞兄因為失業多年,完全沒收入,為無謀生能力,應准予認列免稅額。
北區國稅局表示,所謂「無謀生能力」,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1、因身體障礙、精神障礙、智能障礙、重大疾病就醫療養或須長期治療等,經取具醫院證明,且不能自謀生活或無能力從事工作者。2.符合衛生福利部依所得稅法第17條第1項第2款第3目之7規定公告須長期照顧之身心失能者,且不能自謀生活或無能力從事工作者。3.受監護宣告,尚未撤銷者。乙君雖長期失業在家,但不符合前揭無謀生能力的條件,因此駁回其復查申請並經行政訴訟確定在案。
Q7|扶養「兄弟姊妹」常被要求的文件是什麼?
兄弟姊妹為非直系親屬,若要申報扶養,需要有同住+支付生活所需之證明,以下是國稅局常見要求提供之文件:
- 必要文件(佐證有撫養事實):
- 戶籍資料(關係、同居情形)
- 連續 6–12 個月金流(生活費、房租、醫療費等匯款/收據)
- 共同切結書(雙方簽名、期間與扶養事實清楚)
- 額外文件(視國稅局要求提供):
- 在學證明或醫療/失能診斷
- 若主張扶養理由是因為其兄弟姊妹之父母或配偶無力扶養,會需要提供父母或其配偶無力扶養之客觀證明(長期疾病、無收入等)
Q8|扶養「外甥/姪」需要什麼不同的證明?
應備文件之概念與兄弟姊妹相似,但國稅局常會進一步詢問其父母為何無法扶養:
- 必要文件:戶籍(同居)、共同切結、連續金流。
- 額外文件:在學證明、醫療診斷、其父母無力扶養之文件(例如重大傷病、長期失能、無收入/低收入等)。
重點是:讓稅局「看得出來」為何必須由你扶養,而不是其父母。
Q9|申報扶養親屬,最後申請沒過的常見原因有哪些?
- 重複申報:同一位被扶養人,只能由一人申報。
- 只有戶籍、沒有金流:戶籍在一起不是萬靈丹,實際扶養要有證據。
- 把失業當無謀生能力:沒有醫療/法院文件,會被退件。
Q10|在規劃扶養親屬前,記得問自己3個步驟確認沒?
做好以下3步驟,申報扶養親屬才能順利:
- Step 1|五分鐘資格檢查
- 關係:直系/非直系?
- 條件:年齡/在學/身心障礙或無謀生能力?
- 實際扶養:同居或可證明生活費負擔?
- 重複:同一被扶養人是否有人同時申報?
- Step 2|證據整理:
- 預先備齊戶籍+連續金流,非直系加上共同切結書;
- 若有在學/醫療/父母無力扶養,請附證明文件。
- 匯款/收據是否能對到人、對到用途?
- 是否留存電子檔與紙本,方便補件?
- Step 3|送件前檢核:
- 免稅額適用金額與門檻是否有更新?
- 相關申請文件電子+紙本是否都有COPY一份當備用?
- 如果你的申報親屬有境外就學或長照/監護宣告等,需要「舉證更複雜事證」情境,建議**問專業會計師,**可大幅減少補件往返,會更省事。
結語與建議
扶養親屬免稅額是合法、明確且實用的節稅工具。重點不在「你想扶養誰」,而是能否在關係、條件、實際扶養三個面向上提出足以說服稅局的證據。
- 申報直系:規則清楚、難度相對低,若被國稅局調查,原則提供金流證據。
- 申報非直系:門檻高,需同居+高舉證,務必把切結、匯款、在學/醫療等文件備齊。
- 避開出現重複申報與未具備無謀生能力兩大地雷。
想確保一次過關?就照「3 步驟+1 保險」做:資格檢查 → 情境文件 → 自我稽核 →(涉及國外或複雜情境)先諮詢。把申報的佐證文件都先準備好,就能安心申報、穩穩合法節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