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經紀人(Insurance Broker)在保險市場中扮演著獨立於保險公司的中介角色,其管理規則旨在確保他們以客戶(被保險人)的利益為中心,提供專業服務。這道測驗題聚焦於《保險經紀人管理規則》中關於經紀人公司設立、業務劃分以及銀行兼營業務的具體法規細節。
類科: 114 財產保險經紀人 科目: 保險法規概要
題目: 依保險經紀人管理規則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①經紀人公司應任用經紀人,並得由其執行相關業務 ②經紀人分為人壽經紀人與產物經紀人 ③銀行須經主管機關許可,始得兼營保險經紀業務 ④未取得執業證照者,僅得執行財產保險相關業務 (A) ①③ (B) ②③ (C) ②④ (D) ①②✅ 正確答案:(A)
四個敘述的法律依據與生活案例解析
敘述 ①:經紀人公司應任用經紀人,並得由其執行相關業務
- 判斷:✅ 正確
- 法律原因: 保險經紀人公司依法應任用領有執業證照的經紀人來執行業務,特別是涉及簽署工作。這是公司經營經紀業務的法定要件,確保業務執行具有專業性及法律效力。
- 生活例子: 一家新成立的經紀人公司,若沒有聘用合格的、領有執照的經紀人擔任簽署或執行業務的主管,該公司無法獲得執業許可。公司的招攬、洽訂契約等核心業務,都必須由這些任用的經紀人負責。
敘述 ②:經紀人分為人壽經紀人與產物經紀人
- 判斷:❌ 錯誤(非唯一正確說法,故測驗中被排除)
- 法律原因: 雖然經紀人的執業資格和業務範圍確實區分為財產保險和人身保險兩大類,與實務上通稱的「人壽/產物」對應,但《保險經紀人管理規則》第22條規定,經紀人同時具備財產保險及人身保險經紀人資格者,得同時申領財產保險及人身保險經紀人執業證照。法條強調的是資格分類,而直接以「人壽經紀人」與「產物經紀人」作為法定分類名詞的描述並不夠精確。
- 生活例子: 小陳同時擁有財產經紀人資格和人身經紀人資格。他可以同時持有兩張經紀人執業證照,但法條本身是以「人身保險」和「財產保險」來區分業務範圍和資格,而非直接將其稱為「人壽」和「產物」經紀人。
敘述 ③:銀行須經主管機關許可,始得兼營保險經紀業務
- 判斷:✅ 正確
- 法律依據: 根據《保險法》第163條第5項,銀行得經主管機關許可擇一兼營保險代理人或保險經紀人業務。銀行若要兼營保險經紀業務,必須向主管機關(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申請許可。
- 生活例子: 某商業銀行想要在其分行銷售保險商品並提供經紀服務,必須先向金管會提交申請書和相關文件,經主管機關審核批准後,才能開始兼營保險經紀業務。
敘述 ④:未取得執業證照者,僅得執行財產保險相關業務
- 判斷:❌ 錯誤
- 法律原因: 根據《保險法》第167條之1第3項規定,未領有執業證照而經營或執行保險代理人、經紀人、公證人業務者,處以罰鍰。業務員、代理人、經紀人、公證人等,都必須取得執業證照後才能執行相關業務,不論是財產保險或人身保險。
- 生活例子: 如果某人通過了經紀人考試,但尚未完成登錄並領取執業證照,他不能開始招攬或執行任何保險業務。否則,將面臨高額罰鍰。
總結
綜合以上分析,只有敘述 ① 和 ③ 是正確的法律規定,因此正確答案應為 (A) ①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