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圖:gemini
初會(基礎)
調整分錄的意義在於實現權責發生制(應計基礎) 的會計精神,也就是:收入在賺得時認列,費用在發生時認列,而不是在現金收付時。
為什麼需要調整?
企業在平時交易時,有些經濟活動是隨時間經過而發生的,並非每天都有具體的憑證或交易來記錄。例如:
- 設備用了幾個月,價值下降(折舊)
- 預付的租金,隨時間變成費用
- 預收的收入,隨時間變成已實現收入
- 已經提供服務但還沒開帳單的收入
- 已經發生但還沒付現的費用(如水電費)
- 持有不附息票據所內含的利息收入
如果不在期末做調整,財務報表就會不正確,無法真實反映公司在某段時間的經營績效和財務狀況。
假設:收到兩年期不附息票據
例如:今天賣商品,客戶沒付現金,給你一張票據,寫明 2 年後付你 100,000 元,票據上沒寫利息。
票據到期才能領到現金,也就是面額$100,000,那是到期的貨幣價值,錢可以拿去投資滾利息,因為這是一張不附利息的票據,中間沒拿到任何利息,所以未到期前的票據理論價值低於面額$100,000,要算目前未到期票據貨幣價值,則要用市場利率還原每一期當下的價面價值(現值),也就是當下你賣東西得到的理論收入
面額100,000、X1/1/1帳面價值= $100,000 ÷ (1.10)² ≈ $82,644.63
- 不附息票據 ≠ 沒有利息,而是利息隱藏在面額與現值的差價中。
- 會計上必須按 現值 認列銷貨收入,不能直接用面額,否則會高銷貨收入、以後年度利息收入沒法認列。
- 折價攤銷過程就是把「內含利息」逐步轉為利息收入。
正常作法:
- 年初認現值為收入,差額為折價。
- 年底攤銷折價,增加帳面價值,並認列利息收入。
年初
借:應收票據(面額) 100,000
貸:銷貨收入=將票據面值折價後帳面價值 = $100,000 ÷ (1.10)² ≈ $82,644.63
貸:應收票據折價 17,355.37
年初正確做法是把收入部分認票據現值,也就是當下折現理論價值,折現的帳面價值為銷貨收入,折價部分會逐期填回資產價值
X2/1/1,這張票據的價值就是 $82,644(現值),而不是 $100,000。它會隨著時間推移,越來越接近 $100,000。這個價值增加的過程,就是透過未來認列「利息收入」來實現的。
- 不附息票據:只是一張「形式上」不標明利率的票據。
- 利息收入:來自於「貨幣的時間價值」。因為你放棄了即時收取現金的權利,所以對方必須在未來支付一個更高的金額來補償你。這個「補償的金額」就是你的利息收入。
所以,會計上將總價款(面額)區分為:
- 本金(現值) → 認列為「銷貨收入」
- 利息(總價差) → 在票據期間內,逐步認列為「利息收入」
這樣才能真實反映公司在每一年的經營績效。
為什麼借方不是直接記「應收票據帳面價值」$82,644,而是要記面額 $100,000 並用折價科目抵銷?
核心原因:為了清楚顯示「到期可收現的金額」
在實務上,票據有一個明確的「到期值」(面額),這是對方在法律上承諾要支付的金額。會計系統需要追蹤這個法律上的金額。
1. 如果用直覺做法(只記現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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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應收票據 82,644
貸:銷貨收入 82,644
- 優點:簡單,資產直接等於現值。
- 缺點:帳上看不到票據的到期金額是多少。兩年後你收到 $100,000 時,會產生 $17,356 的差額不知道該怎麼解釋。
2. 實務上的標準做法(面額 + 折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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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應收票據 100,000 (面額,到期可收現金額)
貸:銷貨收入 82,644 (商品真實價值)
貸:應收票據折價 17,356 (抵銷科目,代表未實現利息)
- 資產負債表表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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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收票據 $100,000
減:應收票據折價 ($17,356)
應收票據帳面價值 $82,644
- 優點:
- 一目了然:從帳上直接知道票據到期可收 $100,000
- 利息攤銷清晰:折價科目就像一個「預先扣除的利息」,隨時間逐步轉為收入
- 符合票據法律形式:票據上寫的就是面額 $100,000
錯誤的做法是把收入部分直接認票據面值,也就是誤以為第一年年年初就拿到100,000,後果是高估年初的銷貨收入
錯誤作法
借:應收票據 100,000
貸:銷貨收入 100,000
年底正確作法,調整分錄
X1/12/31也就是經過1年,我們要假設銷貨收入X1/1/1帳面價值= $100,000 ÷ (1.10)² ≈ $82,644.63,有拿到第一年的利息收入 = $82,644 × 10% = $8,264,也就是往後帳面價值用利息收入回填帳面價值與面值中間的貨幣價值差價(100,000-82,644.63=17,355.37)
調整分錄
借:應收票據折價 8,264
貸:利息收入 8,264
分錄後各科目餘額:
應收票據折價 = $17,356 - $8,264 = $9,092
應收票據帳面價值 = $100,000 - $9,092 = $90,909
利息收入 = $8,264
因為年初票據帳面價值82,644.63,到年底拿到理論的利息收入8,264,往後票據折價17,355.37的空間會逐次縮減($17,356 - $8,264 = $9,092),年底因為收到理論利息收入票據帳面價值也會維調增加到($100,000 - $9,092 = $90,909),就好比期中考82分,期末考進步到100分,中間要進步18分,期中期末考中間切割2期,每一期進步10%,第一期進步8分到約90分,第二期進步約9分,也就是期末考時功德圓滿考滿分,最後到期那刻,票據折價=0,洞就填完。
折價餘額就是你每期進步到100分的進步空間,利息收入就是每次進步的分數
某公司誤把票據之面額入帳,年底又沒未進行調整分錄,後果就是年底財務錯估:
1.銷貨收入被高估(100,000-82,644=17,356,也就是當下賣東西的收入價值為折現的票據帳面價值,銷貨收入是交易當下X1/1/1就已經完成,不會隨時間變化,與面值之間的折價空間,是由利息收入填滿)、利息收入被低估(誤以為這段時間沒利息收入當成0,利息收入 = 期初帳面價值 82,644.63 × 10% = 8,264.46)
2.應收票據被高估(這邊的應收票據是指帳面價值,而不是年初分錄裡的面值,因為年底會拿到一年的利息收入,年底應收票據折價餘額 = 17,355.37 − 8,264.46 = 9,090.91,誤認面值,應收票值會高估=100,000-9,090.91)
3.利息收入被低估($8,264當成$0元)
會計原則收入是交易當下就要認列,而不是等你去兌現票據領到現金。因此X1/1/1雖然沒拿到現金,但仍然要用市場利率反推拿到這張票據的理論價值入帳,當作銷貨收入。中間還沒到期兌現的過程中,差額就用利息收入填補,不附息要當成貼現理解,買家X1用比較便宜價格買先買先享受信用消費,中間差額就當成買家欠你利息。
收入的法律義務就是當下就實現,不會隨時間變動,而每期帳面價值餘額會因為收到假想的理論利息收入(因為會計帳是權利責任制,所以要發揮想像力當初少收的就是對方欠你利息),隨著利息收入近來帳面價值越來越高,到期時帳面價值會等於票據面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