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午餐時間已過,小吃店裡沒別的客人,老闆默默過來把碗收走,沒有多說什麼。
「昨天下午,你在哪裡?」老八問我,大概因為不想造成老闆的困擾,所以壓低了音量。
在按摩館,而且我有人證。但是如果老八去找宋仔,可能會給按摩館帶來一些麻煩,如果老八去找安帛,那麼可能會讓安帛和戴門因此爭吵;我想起宋仔暗中幫助脫逃移工的行動及戴門曾對安帛動粗的事,沒有回答。
「又變成啞吧了?」老八看著我,「昨天晚上,除了河濱公園之外,你還去了哪裡?」
「唱片行。」我道。
「有人可以證明嗎?」老八問,我搖搖頭。
「好好想想,」老八清清喉嚨,「我要做筆錄。」
沒意義。就算我是連續殺人者,今天發現的這名死者也不是我幹的。前三名死者被沉到河底棄屍,阿嘉莎如果沒有自行逃出,大概也會落得一樣的下場,但第五名死者並沒有被扔進河裡。就算凶手因為前三具屍體剛被撈起不久,所以決定改變棄屍地點,也應該另覓他處,而不是直接棄置在堤防旁邊──這種做法簡直是故意要讓人發現屍體的。
我簡短地向老八說明我對犯案週期及棄屍地點的疑惑,老八面無表情地聽著,等我說完了,才道,「想當福爾摩斯?先去照照鏡子吧。你說的我都想過了。」
都想過了還是只能來找我?這樣還說什麼全力緝凶?我的表情不以為然。
大約是看見了我沒藏住的冷笑,老八板起臉,「有什麼好笑的?我們很重視這件事。」
「轉移焦點。」我聳聳肩,「連打人的警員都找不到。」
「那是我們警察的事,輪不到你說三道四;」老八沉著臉,「搞清楚,你在我眼中還是個可能有罪的嫌犯。」
「打人的警察才真的有罪。」我道。
老八捏緊拳頭。我本能地繃緊神經,有一瞬間以為我們就要在小吃店裡大打出手。但接著老八肩膀一垮,嘆了口氣,「你啊……唉。」
嘆什麼氣啊?我略略放鬆肌肉,老八續道,「我看了好幾天錄影帶,確認你去過立法大樓的抗議現場,但沒鬧事,連衝進行政大樓都沒有。」
要看多少錄影帶才能追蹤我那幾小時的行動?大約是看我露出驚訝的神情,老八沒什麼力氣地撇撇嘴角,「半夜戴墨鏡的人很好認啦。也許你真的只是幫忙把阿嘉莎送到醫院、沒對她動手,但我目前還是得一直來找你。現實生活裡的刑案偵查和小說、影集是完全不同的東西,現實生活裡的正義很可能長相畸形。」
我可以想像老八在體制內工作有很多無奈,但這不代表姑息同袍打人就是對的。
老八看了我一眼,「我知道,你大概要說這不是包庇我們自己人的理由,我女兒也這麼對我說過;她很有正義感,這大概是我的遺傳,前幾天她還因為這件事和我鬥嘴。我也看不慣警察亂打老百姓啦,告訴你,我其實認識幾個當天動手的警察。這事我已經報告給上頭了,但上頭不開始查,我也沒辦法。這不是我的職責。」
也許是連著幾天查案,實在累了,也許是老八在調查之後已經認為我沒有嫌疑,但卻又找不到其他線索,所以感覺無奈。老八叨叨絮絮地說話,一會兒提到年輕時因為想要伸張正義所以立志當警察,一會兒講到長年面對體制裡種種沉痾的無能為力。
我沒有說話,看著理想的泡泡一一在老刑警身旁熱情地浮現,又一一無情地幻減。倘若那晚的暴力行動真如阿狗所說,其實是上級授意的,那麼老八的無力感就會更大更沉。
「混了很多年,我才學會怎麼在我的能力範圍內,利用這個體制給我的權力去對抗不正義的事,我知道這樣做不夠,但我只能盡力做到我能做的。」老八看看自己的手,好像想要找杯啤酒,「正義是個夢,現實他媽的複雜多了。」
「啤酒?」我問。
「還在執勤,算了。」老八看看我,搖搖頭,然後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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攝影:吳政樺、臥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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