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開始的時候,人們只是對於火這樣的物體無端地著迷,對於在黑夜裡發出亮光這樣矛盾的事情著迷,到了後來,一百萬年以後,人們對於黑夜裡的車流竄光感到癡狂。 車子將光從城市的這端載到另一端,整個城市都在發光,空間的轉移締造了視覺的樂趣,我們也就為光傻傻著迷。 以前,在野外的人類聚集在火堆旁,共享這歌頌光明的集體溫暖,現在,人手一機,溫暖跟光亮就在手中那幾吋的螢幕裡,從虛擬的社交獲得溫暖,而不是從火堆旁的分享故事和心情獲得。 國外最新的研究顯示,在正常的睡覺時間持續照射光線,會抑制身體裡的褪黑激素,而褪黑激素能抑制腫瘤的發生與成長,是故,這項人類最偉大的發明之一在現代開了便利之門同時也成了一項生存威脅。 科技讓人類更方便的獲得光,會不會有一天我們變成科技手中的光,供其享用? 光的存在意義除了讓畫家名留千古、讓鑿壁偷光的匡衡被寫進教科書,也最基本的讓老百姓們在白天順利工作、充滿希望感;在晚上滿足休憩、享受樂趣,我無法想像黑洞裡的民族怎麼生活,縱使他們已習慣黑暗。 光的外在敵人是黑洞,而其內在敵人,就是盲。 盲有很多種形式,人盲但心不盲,受惠的是靈魂;政府盲了,受苦的是人民。 我們都需要光明,像地球需要太陽,找到光明,就是救贖。 人類對於光的無限美好想像正如火如荼地發展著,或許有一天,我們可以像列子御風一樣,達到御光的境界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