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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刑法的那個學期,刻在心裡的一段話是這樣子的。
如果有人一而再、再而三的犯下大罪,我們最多應該給他幾次重新做人的機會?
忘了最原始的問答是引自哪位刑法大家了,但,答案是無限多次。不管他犯了同樣的過錯多少次,只要他說他願意悔改,我們就要再給一次機會。
也許聽起來太過天真浪漫,也許想起來非常危險可怕,但不管怎樣,我是信了。
曾經得到過那樣難以回報的寬恕,在當下被斥責到無地自容,了解到自己是多麼愚蠢無禮的冒犯之後,還來不及理出頭緒來彌補過錯,卻又馬上被完全的寬恕了。然後了解到寬恕是最珍貴的禮物,而能在難以寬恕的事情上寬恕的人,是最富有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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寬恕是一個充滿正面的詞,說起來簡單但做起來卻是困難,當心裡產生了疙瘩,要放下何嘗容易,很多時候就是因為放不下,一個念頭就這樣轉阿轉的,轉不出結果,越想越是難過。當錯誤產生後,總想為什麼吃虧的又是我,想阿想最後什麼事都做不好了。後來又想原諒吧,放下吧,寬恕吧,但卻又不甘心,一切的後果總歸一句就是活該。有諒、有量,我沒有宰相命不用有撐起船的肚量,但若是能早些放下,或許在這條生命的路上能走的更平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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寬恕的難得可貴在於,當事者認知到自己的錯誤無法挽回,卻在幾個簡單的問答下, 責究與罪過就這樣被放下了,那種當事者一時的錯愕,心中強烈的反差感,接著,內心激湧而上的無盡感激,此後,當事人必然將謹記而心,時時提醒自己不要再重蹈覆轍。
曾有幾次年少輕狂的我,不小心犯下了滔天大錯,當時的我,直冒冷汗的恐懼、後悔,也是在如此的情況下,長輩了解事情的源委後,看到低頭不敢說一句話的我,簡單的點點頭,就這樣輕輕地放下,結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