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過去輔導過的群體裡面,有一個少數又比較特殊的年輕群體,就是所謂「創二代」;顧名思義,就是創業家的第二代、接班人、或是準接班人。
海峽兩岸都一樣,成功的創業家對下一代接班人的培養,有不同的態度和方法。有的採取自由放任的態度,樂見、但並不要求自己的孩子要接班;有的明確要求下一代要進入自己的企業,甚至得從基層幹起。
要求下一代接班的創業家,又有許多不同的做法;有的帶在身邊,有的交給老臣。帶在身邊的比較多,但風格各異;有的言教身教,給予魔鬼式的各種磨練,有的苦口婆心諄諄教誨,給予相當大的權力和責任,從實作之中學習。
成功的華人創業家看著自己一手建立的龐大事業,絕大多數難以交給外人接班,所以免不了成為家族企業;可是身為「創二代」的這些年輕人,碰到困難的時候,又大多很難平起平坐的和第一代坐下來溝通,因此就需要一些有經驗的良師益友來輔助他們。
由於我在業界的資歷較深,很早就認識這些第一代的創業家,也從小看著這些「創二代」長大;被叫了二、三十年叔叔伯伯,對於找上門求教的這些年輕人,自然是義不容辭的幫忙。
傳承與轉變
歸納這些創二代的情況,他們大多都面對相似的情境──傳承與轉變。
在2011年1月出版的《哈佛商業評論》(HBR)中有一篇文章「執行長的開創執行力」(The CEO’s Role in Business Model Reinvention),作者 是維傑.高文達拉簡(Vijay Govindarajan)和克里斯.特林柏(Chris Trimble)。
這篇文章指出,公司要永續經營,商業模式就不能一成不變;但要執行商業模式創新,必須平衡「守成」、「除舊」、「佈新」這三股力量。
公司要永續經營,必須平衡守成、除舊、佈新三股力量。
因此,有遠見的執行長,必須做到三件事:持續發展現有的事業、終止衰退的產品和部門、創造未來的新事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