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機上鄰座的人打鼾打了12個小時──幾乎扣除餵食時間,他都在打鼾,而且對於追求節奏的完美非常矜持。在一個一生坐飛機從來沒有睡著過的人旁邊,倒頭就打鼾是一種霸凌。霸凌的不是鼾聲,而是在窮人面前炫富。所以我對他竟帶著淡淡的羨慕。
在持續的鼾聲中,我拿出手機,記下未來兩個禮拜所有關於吃的計劃。我一餐都不要浪費。我不需要吃名牌,也不需要吃大的、貴的。真正的台灣味就在門口五百公尺內。出了家門往任何方向走十分鐘,我都可以列舉出好幾家讓我列入願望簿的小館。而且即使吃錯了店也不會有差別。
進了家門還是清晨。飛機上敷衍了我的早餐,所以先到廟口和穿拖鞋穿短褲的陌生人擠一張小桌子,吃了個很早的午飯。我不懂在西方吃一頓正式的餐,為什麼一定要穿那種我只有躺在棺材𥚃才可能穿的衣服。有一次在拉斯維加斯上一家高檔餐館,門口的接待看到我沒有穿西裝外套,很同情地告訴我可以借我一件。我不需要她的免費包裝,來滿足別人貴族式的虛偽視覺。
在西方高檔的吃,依法必須照顧視覺、聽覺、感覺、嗅覺⋯⋯最後輪到的才是味覺。在台灣味覺是唯一,其他四種知覺可以完全獨立運作而互不干擾。食物旁邊可以堆著上桌吃完來不及收的碗盤,熱湯滿載的麵碗可以在吵雜、混亂與吆喝聲中,在毫不在意的客人耳際穿梭而過。吃就只是吃。
我叫了碗米粉湯,加了一盤豬頭肉和豬耳朵──美國的豬沒有這些零件,他們的豬品種不同,只長得出豬排和培根。他們不知道豬也是有頭有臉、有腳有尾的動物。
吃完回家,老媽要我一起去市場買菜,晚飯菜單她都想好了。她做菜很不怎麼樣。並不是天下所有的母親都會做菜,那是小學生最常在作文課上編造的假新聞。
我原先計劃晚上去一家專賣餡餅鍋貼小米粥的地方吃飯。這種東西美國很少有人能仿冒。現在她把我第一天晚餐的台灣計劃毀了。千里迢迢回來必須餐餐計較。放棄計劃對我來說是很大的犧牲。
兒子曾經在英國做了一年交換學生。英國的食物與建築品味完全是背道而馳。一年後回來的那天,我盤算好他最喜歡的幾家餐館,想讓他挑一家。沒想到才開口提到晚餐,他就說想吃我那道隨便亂炒的菜。那道菜沒有名字,是小時候他偏食我自己發明的,裡面有空心菜梗,有豆干丁,有玉米粒,有胡蘿蔔丁,還有毛豆。所以那晚我很榮耀地炒了那道菜,也慶幸我們沒有出去吃飯。
曾經翻譯過一本19世紀的古典文學,作者的三哥離開英國威爾斯家鄉,獨自到澳洲打工,幾年後病死異鄉。當他把噩耗告訴母親的時候,她只淡淡地說:「早知道送他上火車是最後一面,我會為他做個三明治,裡面多夾幾片我親手醃製的火腿。」
所以我們慢慢往菜市場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