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維是TC報藝文版的主編。當年,他大學畢業,考入TC報社擔任記者,跑的第一線就是熊珍妮舞團。那時候,熊珍妮已是國際知名的舞者,剛從美國紐約回國定居。
才華洋溢,會寫詩、寫文、會畫畫,卻對舞蹈十分陌生的鄭維,接了當時的主編派給他的這個艱難任務,熊珍妮在業界是出了名的難搞。
然而,當他第一次坐在觀眾席,欣賞熊珍妮舞姿的那一刻,他便著魔了。不僅僅是她的美令人動容,她的舞姿所表現出的戲劇張力、肢體動作的內涵與精神,已經是種語言了,不!是一種傳達的媒介。就像文字,就像文學理論裡的符號,可以挖掘人心最底處的真實。
從那時候起,鄭維就瘋狂地接觸舞蹈,並且也為珍妮以及她的舞團寫報導。他也漸漸了解及明白,珍妮不是難搞,她是追求完美。
這一寫就寫了十年。從總是問蠢問題的白目青年到現在的藝文版主編,鄭維與珍妮之間的默契與交情也日漸深厚。
珍妮站在窗前,望著鄭維走出她的房子,身影慢慢地愈來愈小,慢慢地消失在道路的轉角。整條柏油馬路,被亮白的路燈照耀,突然間,珍妮覺得自己的屋子是如此灰暗,她好想追出去,狂奔在黑亮的柏油路面上。
她放下酒杯,脫下白襯衫,換上雪紡紗洋裝,到車庫裡,發動跑車。
火紅色跑車奔馳在深夜的城市道路,除了便利商店外,商店們全都拉下鐵門,與白天完全是另一種風景。車開進市中心,在一家PUB前停下。珍妮將車鑰匙交給服務人員泊車。
她推開玻璃門,坐在吧檯的位置。這時候PUB的高潮時段已過,整個PUB裡只剩下幾個零散的客人。舞台上仍有一位年輕的男歌手,輕鬆地唱著英文歌曲。
燙著玉米鬚、染著金髮的年輕歌手在舞台上,早就看見珍妮走了進來。他朝珍妮點頭示意,盡責地唱完幾首客人點的歌之後,放下吉他,走向吧檯。
「珍妮,好久沒來這兒聽我唱歌了,我還以為妳忘了我呢。」歌手小隆坐在珍妮旁邊,語調顯得十分興奮。
「太想你啦!想到睡不著覺就趕緊飆車過來找你呢。」珍妮開玩笑地說。
「我真是太榮幸了。阿泰,幫我調兩杯馬丁尼。」他握住珍妮的手,一面吆喝著酒保阿泰。
「我不喝了。」珍妮離開高腳椅,「你已經下班了吧?」。
「早就下班囉。」他也離開吧檯。珍妮挽住小隆的手臂。
車子奔馳,一個個閃爍而過的路燈,照耀歌手小隆那頭閃亮的金髮。他坐在駕駛座上,隨著搖滾樂曲搖擺上身,大聲唱歌。珍妮也扭動腰肢,不時抽著涼菸。才一會兒他倆已離開市區,往附近的山路上開去,開至偏僻的山區公園。
小隆停車,拉起手煞車,隨後轉身面對珍妮,溫柔地撫摸著她的臉頰並輕吻、磨搓她耳後,雙手慢慢解開洋裝上的絲帶,絲帶滑落的那一剎那,珍妮露出結實而美麗的身材。小隆的雙唇緩緩地在珍妮絲綢般的肌膚滑過。珍妮輕抓住小隆的頭髮,擺動她的腰,小隆受到鼓舞,便凶狠帶有侵犯性地進入她的身體,狠狠地抽動、撞擊。
珍妮彷彿聽見雙足跳躍又落下反覆撞擊地板的聲響,她夾緊雙腿,想搾出體內的最後一滴汁液。然而,汗如雨下的她,接收著撞擊而來的痛楚,咬牙,像曾經忍受腿傷練舞那般。
從車窗往外望去,夜色已漸灰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