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行投資移民條例,
有限定必須設立公司,聘請員工,
不容許投資房地產移民,
應趁此時大幅鬆綁,
吸引港人來台買房置產、投資。
一定要先把人拉過來「住在這裡」,
才會增加當地消費、進而才會投資,
順序是這樣的
1.買房居住
2.買吃的用的,促進消費
3.開店開公司、聘請員工增加就業
可以預見未來,
台灣「新移民」將越來越多,
大陸、越南、印尼、泰國、香港,
這條路線是台灣避免被中國「邊緣化」
唯一的生路,
政府應加速健全
「新移民投資房地產相關法令」
港人海外優先是 :英國、加拿大、紐、澳地區.
來台灣又找不到相當技術工作及高薪資報酬,
港人中產階級大部分選擇來台服務餐飲業
幾年前跟香港廠商聊薪水,聽到台灣的薪資對方都嚇到了,覺得不可思議,說比深圳還差
香港人 "投資移民" 台灣,最低要投資600萬台幣
這600萬要拿來開公司或創業,沒規定要一次性花光,但要有持續投資進去。沒規定一定要聘人,也可以個人創業。
購物,發票報統編,報稅時可以算在600萬投資額裡面。
600萬投資額,可以用來抵扣租屋費用,但不能抵扣買房地產
租屋如果想抵扣600萬投資額,必須以「公司名義」租屋。但台灣很多房東為了逃漏稅,不喜歡以「公司名義」租屋,因為公司報稅,房東也會被查稅。
如果想把房子租給投資移民的香港人,房東要能接受報稅,生意就會比較好。
香港人投資移民台灣期間,是可以買房的。但買房費用不能用來抵扣600萬投資額。意思就是說:只要很有錢,有上千萬的身家,多餘的閒錢,就可以買房。而那600萬的投資額是另外算的,一樣是得投資,要給移民署檢查。買房地產不算在投資裡面。
怎麽移民台灣
當然是香港人比台灣人清楚
投資的600萬
是可以用公司名義買房
把房出租就是一門生意
然後兩個港人互相租住對方的
就滿足了台灣的投資移民定義了
這個方法日本是禁止
台灣不知為何開這個後門
很多先進國家都有移民政策,
目的當然是吸引人才,錢財,投資,增加國內就業市場....
台灣人口已呈現負成長,不開放又不鼓勵生育,未來的人口結構老人化嚴重。
就像外勞,外配一樣,就是有那個需求,政府怎麼禁止也沒用。
這是攸關台灣未來的走向,還是要多方討論,不是純粹個人好惡。
528 人大投票後會有一批香港移民潮。
這是因為中共的 港版國安法 要在香港實施
以後走在路上隨時都會消失,沒有人權。
昨天已經開始出現人民集結了, 香港將發生危機。
台灣值得你多待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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