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休假,和交友APP「緣圈」上認識的男生一起約好出遊,我們先去吃了燒肉,接著他騎機車載我去擎天崗走走,我們坐在草地上吹著風,挺愜意的,然後又走了一會,後來他提議再去金山老街,於是我們又騎去金山,只是在金山,發生了這麼一個插曲。
停好車後,在等紅綠燈的時候,他突然牽起我的手,我緊張了一下問他:「幹......幹麻?」他說:「牽手可以吧?」當下我的內心閃過很多想法,我沒有要跟他做男女朋友的意思,可是甩了他的手好像很不給他面子,且好久沒有人牽起我的手了,就這樣,我說了聲:「嗯。」就讓他牽著我的手了。
他說:「這樣你就會走在我旁邊了。」因為在擎天崗走路的時候,我一直走在他的右後方。我們在金山老街吃冰淇淋,我則是一直想著才第二次見面他就牽起我的手,那下一次見面他會對我做什麼,想著想著就覺得我們不適合再約下一次見面。
回程,我們沿著北海岸經白沙灣一路騎回台北,好久沒有坐長途摩托車的我,坐到屁股好痠,一個小時過後總算抵達我的租屋處,我下了車向他道別,他問我:「妳怎麼看起來不太開心?」我說我只是坐太久屁股很痛,他說我可以早說,他可以停下來讓我休息,我說沒關係,因為我心想,我只想趕快回到家。
躺在床上大字型休息的我,真的覺得這才是天堂!小睡片刻醒來後,進浴室沖刷掉一身的疲憊,回到房間跟老爸通電話,分享這一日發生的事,老爸只是呵呵呵的笑著,我其實覺得並不好笑,不過老爸只是覺得,因為我不喜歡對方,所以沒辦法。我心想,我是不是做錯了,不喜歡對方還跟他出去,但喜歡與否是需要相處才知道的吧?我想我還是會繼續尋覓對的人,只是我得更加小心才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