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看一報導,讓我想到long long time ago還沒酒駕罰則時老公發生的一件事。 有天老公應邀到台南大使飯店,酒酣耳熱醉意?分方鳥獸散。 到停車場,醉眼也不朦朧,可是就是找不到車子。腦筋清醒一半,馬上到派出所報案,警察要他死心,這車子被偷不是勒索就是解體,恐怕找不回! 老公跟警察就一直嚕,警察受不了打電話要我勸老公回家。(跟喝醉的人說話是有溝不會通的) 過了一些時間老公把車開回來了,只是車子多了三個字「王八蛋」。 哈哈!看懂為什麼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