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作課中老師講述小說中的兩難情境時,引述史達克頓(Frank R. Stockton,1834-1902)《美女還是老虎》。這故事十多年前已經聽過,但時至今日陡然一聽我驚覺;我的選擇或我希望故事中公主的選擇與昔日截然不同。
從前有個未開化國家,國王認為人沒有審判的權利,只有萬能的神才得知真相,具有審判資格。所以每當遇到難題時,被審判者就會被帶到圓形競技場中央,而國王、群眾由高處俯視審判過程—被告的生與死。
審判過程很簡單,被困在封閉競技場中的被告者從兩扇門中選擇一個出口:一扇是飢腸轆轆的老虎,假如被告者打開這扇門,他會被老虎生吞活剝,代表他罪有應得;而另一扇門是美女,選擇這扇門的被告者將可帶美女遠走高飛,代表無罪。
這國家跟印度沒兩樣,保有階級制度,跨族群階級相戀被視為有罪。很不幸的,國王的女兒公主與一位青年相戀,青年被帶到場中央進行審判。她居則高臨下觀看,她知道哪扇門是老虎,哪扇門是美女。她深愛青年,但又不想他離開自己,一想到他帶著美女遠走他鄉,等同背棄愛情,她就怒火中燒,身陷兩難之時,台下的青年用求救渴望的眼神望向她,最後她顫抖地指向右側的門……
開放式結局,老師問大家公主指的是美女或老虎,因為敘述中不斷強調公主是個妒忌心很強、很愛青年,所以多數人選擇老虎,只有寥寥幾人選擇美女,我便是選擇美女的其中一個。
初次閱讀《美女還是老虎》是在大學,當年我不假思索說了老虎,被背棄的愛情太痛苦,情人快樂,我卻要忍受孤獨,就像我在KTV聲嘶力竭唱著鄭秀文《完整》:你們的愛情像星辰/我的愛情化作煙塵,這實在太沒天理。但經歷一些人事,被背棄、也背棄過人後才懂得天理是什麼;人都是自由的,你愛的人本來就可以選擇不愛你,你也可能背棄別人,只因為我們是個擁有自由思想的人。
有人說到殉情,選擇老虎後,公主向外走出自殺去了。愛情論及生死貌似壯闊偉大,重如泰山,但殉情其實是一種懦弱,特別是拉著對方走的,跟身陷泥淖的大人走不出難關硬拉小孩去死一樣幼稚。我從不覺殉情淒美,只覺得掉漆,講難聽點無法忍受這世界殘酷,自己死就算了還要拉人當墊背(忘了《胭脂扣》這部老電影吧!)。
若真要讓殉情染上一點美感,吉本芭娜娜《無情厄運》有一個片段,一對婚外情情侶因不容於世相約到破舊旅館計畫吃藥殉情,女方刻意讓男方劑量不足得以存活。R問我為什麼要讓男方存活,就我來說愛不是非得用死來證明,好好活下去也是一種,試想鐵達尼的傑克被凍死前還要掐死蘿絲,這電影還能看嗎?如果我是《無情厄運》女鬼,我的想法很簡單,某些自殺失敗反而更珍惜生命,我希望他歷劫歸來能好好活下去,用餘生思念我。
當我講出成全兩個字時,教室中滿溢靈性層次或偉大情操,甚至感覺有spotlight投射在我身上,但我自己卻從不覺成全是如何偉大,充其量只是對生命重視而已,特別是在醫院工作過的人,看過生老病死求生本能,更知道生命的重量。決定他人生死看似一種權力,實則根本是地獄,往後想起自己親手送情人下地獄,愧疚終身。當中或許還有一些算計,若我是公主,指向右側的美女,青年若因猜忌選擇左側被老虎咬死,那可不是我的錯,不用背負愧歉;若選擇右側,就當君子有成人之美吧!畢竟當下愛得死去活來,或許幾年後回頭看也只是夢一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