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經我自命不凡,我以為我是那朵玫瑰仙子,生在人世卻可忽略世事,驕傲卻帶著一絲絲沉靜。
當我被俗世的灰塵吹拂,我確定我是個肉體的凡人,有點骯髒、有點可恨、有點瘋狂。
那人高高在上,彬彬有禮,我對他仰慕有加,誠心為他賣命,也為自己爭取一點生存費。
直至我看到,他在踐踏我的肉體,不止,他正在切割我的身上的肉,一邊回頭,和那愚蠢的婦人討價,高價賣我的肉。
我疼痛不已,看我的軀體血肉模糊不堪,七情五慾,氣上心頭,我問:為何如此待我?
他不恥的奸笑:因為你是最低層的生物,受僱於我,本該為我賣命。
我氣極,我想化身超級無敵的超人,在他心口插上一劍。
算吧,我也曾割取他人之肉賺取金錢,為此當還債吧,也為骯髒的肉體新生代謝。
好吧,就此終止僱佣關係,以後各不相關。
我以為愛是永恆的,不可被否定,但這只是廣義的。人的愛恨情仇太複雜,以致難以下定義。是的,你可以起誓,以誓言約束你的行為。我愛你一生一世,但文字,可諗一千次,書寫一萬次,行為否定一次就够了。也可以說:我恨你一輩子,假如真的,那個恨我者,很快便會氣絕身亡,恨太痛苦。
吵架時,兇狠的話語,我保證他想殺了我,太可怕,必定是我太可恨,才惹得他心中如此痛恨。昨晚的甜言蜜語呢?唉!別說了。
他對我那麼好,不對,下一秒他會否砍了我,好害怕,我究竟是否在夢裡?還是我有了妄想被害症?不清楚,統稱精神病吧!
我理解孫悟空,頭上的緊箍咒, 唐憎諗咒,間歇性狂了。
某些時候,一個笑話,點了開關,我便狂笑,他們也學我笑,說我笑得可怕,是童話故事白雪公主的巫婆,那位照著魔鏡的皇后。
我没有問魔鏡,我是否最美,我只是躺在玫瑰叢中,假裝一朵漂亮的玫瑰,心裡卻很清楚,我是一朵鬱金香。這是一種行為藝術,你懂嗎?
當有一天,我也分不出自己是玫瑰,還是鬱金香時,哦!那便完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