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發表於2010/07/01 想必我應該算是惹人厭的孩子,但是喜歡一件事物是不需要解釋的,不喜歡必有其中原因。對於看不慣的,不平衡的,吃虧吃過頭的;會從內心極力的反彈轉換成行動上的反彈。承認我是容易心軟,但是不講道理對我就行不通了。世界上充斥各式各樣的人,你也無法去猜去想去進步為他人設想立場而犧牲自己。是啊!常問為什麼要犧牲我們?一件事的對錯還需要晚輩來提醒前輩嗎?就我目前接觸過的,前輩的想法意見還有主張立場,不對就是不對;為何黑的也要說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