蓮師開示 / 即身取證簡要之法
因果業報,須信非虛。
生死事大,無常迅速,應求解脫。
先尋擇金剛上師,以為依止。
虔誦四歸依,誓心不退。
發大菩提心,廣度有情。
嚴持淨戒,以立根基。
常觀十二支因緣,明生死本。
次習禪定,內觀自心,本來清淨。
修深般若波羅蜜,了知諸法,猶如夢幻。
心不執著,身隨所安。
妄念起時,勿隨勿制。
緣境違順,塵影好醜,不起愛憎。
惟常覺照,而忘覺照。
佛心自心,本自如如。
我見破盡,心一境性,即是成佛。
◎節錄《蓮華生大士應化因緣經》
十二因緣法:
1.「無明」 緣「行」(緣:可解作引起)
2.「行」緣「識」
3.「識」緣「名色」
4.「名色」緣「六入」
5.「六入」緣「觸」
6.「觸」緣「受」
7.「受」緣「愛」
8.「愛」緣「取」
9.「取」緣「有」
10.「有」緣「生」
11.「生」緣「老死」
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