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k Tok在美國營運一直遵守美國法案, 為何美國國會「The ANTI-SOCIAL CCP ACT」法案,擬禁止TikTok在美國經營業務? 這可以說是高科技業版的「印第安人遷移法」(The Removal of Act, 1830立法), 美國1830年期間對原住民Indians的這些行為, 被美國Georgetown University歷史系教授 Claudio Saunt 稱為deportation(驅逐出境), expulsion(驅離)與extermination(殲滅).當年印地安切羅基人(Cherokee,切羅基語:ᎠᏂᏴᏫᏯ),一切遵守美國法律, 改信基督教, 發行報紙, 行為模式與白人沒有太大區別. 但是因為印地安切羅基人(Cherokee)把土地整治改良地太過肥沃並且擁有龐大財富, 引起美國白人的覬覦. 印地安切羅基人(Cherokee)遵照他們以為的美國遊戲規則,通過國會遊說以及訴訟手段嘗試保護自己族人的生命與財產, 但最後還是在聯邦政府及州政府的兩面夾殺之下,被迫踏上'眼淚之路(Trail of Tears)', 流亡到1000英里以外的窮鄉僻壤, 除了家鄉的土地及財產被併吞;遷徙過程中"缺糧,缺藥,缺保暖,急行軍,不衛生的船艙...造成印第安人傷亡慘重.
更糟的是, 印地安人幾百年累積的經驗及知識在缺乏森林(ps.沒有森林就沒有獵物及建造房屋的木材)的新土地上, 派不上用場, 謀生困難, 存活率大幅降低.
美國染指Tik Tok的表面原因是"利益及國家安全"; 其背後的意識形態(ideology)是Yale University歷史系教授Greg Grandin所提到的邊疆理論(Frontier Thesis),相較於美國1946年侵略墨西哥時的舊邊疆是(加州,德州及美國西部各州),今日美國的新邊疆則是(網路,半導體, AI,烏克蘭及台日韓); 而更長遠的歷史文化因素, 則是美國社會學家托斯丹·范伯倫在1899年出版《有閒階級論》(The Theory of the Leisure Class)所稱的劫掠(looting)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