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寫作班上,跟孩子玩了兩次戲劇表演。第一次給他們的故事是相當簡單的,有點像寓言故事,只有少量的台詞,而且角色很少。他們表演得尚算不俗;第二次給他們一個經典的童話故事,角色相對之前的多,台詞也相當豐富。他們的表演竟不及之前的好。到底是甚麼原因呢?其中一個就是孩子的創作力需要一個相對自由的空間來發揮的。
要求孩子跟著「劇本」演繹故事,好處是他們可以嘗試隨著已寫定的文本「呈現」故事,壞處是他們會為了貼近原來的故事,而降低創作的動力。儘管文本是既定的,但孩子依然可以把自己的靈魂灌注到故事之中,這就像神話故事、民間傳說以及童話在流傳千古的同時,被許多人增刪修補故事的細節,使故事在哪個時代都是充滿生命力的原因之一。
孩子閱讀故事跟成人有一點分別,就是孩子總喜歡把自己投射進故事裡去,他們不僅閱讀,而且會「參與」其中,成為故事的一角。同時,孩子會把故事的角色「帶進」自己的世界中,這就是他們喜歡「玩公仔」的原因之一。尤其是五至八歲的小孩,想像的和真實的世界之間的界線相對比較模糊,這造就他們喜歡閱讀一些想像空間較大,而不太講究旁枝末節的故事。
成人引導孩子閱讀神話、傳說及童話等文學作品,好處不在於使他們熟知故事內容,也不在於教導他們怎樣創作故事,更不在於學習做人的道理,而在於開放一個想像的空間,讓他們樂於投入故事的樂園之中,在想像的世界中與故事角色互動,從而引發潛藏在他們靈魂裡的創作力。
由此可知,幻想故事就像一道火藥引,把孩子心中的創作原動力導引出來,成為一團創作之火。羅爾德.達爾(Roald Dahl)、E.B. 懷特(Elwyn Brooks White)及凱特‧狄卡密歐(Kate Dicamillo)等著名作家的故事是其中的表表者。當孩子漸漸長大,可以閱讀一些結構較為嚴密,故事較為複雜,篇幅更長,角色更多的奇幻故事,例如《納尼亞傳奇》、《哈利波特》等小說。
順道一提,成人可引領孩子由閱讀簡單的幻想故事(甚至是寓言故事)起,慢慢訓練他們說故事的技巧。我認為那些故事本身的結構跟行銷學的AIDA有點相似,而行銷是十分講究行銷者的演說技巧的。這點留待日後再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