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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與社會交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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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已綿密鑲嵌於我們的日常生活中,它最廣為人知的功能是「處罰規定」,最常被使用的是「遊戲規則」,也常成為權利與權力之間互相協商角力的咒語!這裡記錄一位法律學習者與他人的對話、自我辯證和各種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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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說「性騷擾零容忍」很容易,要訂立一個性騷擾事件處理流程也不困難(通常名稱會長成「性別平等...」),真正的問題在於——發生疑似性騷擾時,主管、人資、幹部能否不受到「#完美被害人迷思」(myth of an ideal victim)影響, (1) 立刻確實地介入保護疑似受害者,(2) 並啟動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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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議題之所以難談,就是因為乍似簡單的提問,要回答卻往往需抽絲剝繭把問題背後隱含的前提一一分離出來、仔細剖析,才能解答困惑、破除謬誤。 本文為回應朋友於《正確認識性騷擾:「騷擾」才是重點 》文章留言而寫成之答覆,議題涵括關係、資源、權勢、詐騙與那些沒有共識的曖昧。分為5節羅列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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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貳說
謝謝你親切的回覆!感覺要再改變結果似乎是很難了(我也沒有多的預算QQ),希望有機會能從其他地方使力。也謝謝你告訴我能隨時聯絡你,這讓我安心很多v///v
一談「性騷擾」,大眾的討論似乎容易聚焦於「性」,「這個行為是否帶有性意涵?」、「誰的標準算數?」但我們若要更正確地認識性騷擾,那從「騷擾」視角切入似乎是一種更公正的作法。既然談「騷擾」,便須先從「怎麽定義騷擾?」這個提問的答覆開始了。 我認為,人與人之間的相處,通常是「事後(不)同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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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貳說
能看到這麼精彩的分析與列點真的好滿足,大推! 特別喜歡這段,很清楚了說明了被害人的感受,讓人有更好的判斷依據: E確實感到「越過界限、過分親密、不舒服」,更甚者「損害人格尊嚴」、「使人心生畏怖」、「感受冒犯」(性騷擾防治法第2條)——即大家通常理解到的「不恰當」,且E顯於外以某種形式閃躲、冷處理、委婉暗示不恰當、直接拒絕等——即大家通常可理解為「不同意/違反意願」的回應。
▶︎ 過氣競選大頭照被發現 ▶︎ 其他報告人內容重點回顧 ▶︎ 血汗過頭的調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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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場偏南北愛爾蘭回歸一體的第二大黨 Sinn Féin 擊敗了親英的 Democratic Unionist Party ,讓北愛爾蘭首度由 Republicans/Nationalists掛帥的政黨據議會多數席次。選民政治傾向上的逆轉,讓媒體們猜測北愛爾蘭有沒有可能「脫英」?那,綠黨的位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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