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續

含有「繼續」共 25 篇內容
全部內容
發佈日期由新至舊
  你不會一輩子是現在的模樣。那麼,什麼是對自己以及對自己所在的地方最好的事?如何學習、實踐、溝通、傳承。然後,帶著過去的經驗與支持,前往更適合成長之後的你的去處,重新耕耘、再次投入。
Thumbnail
第二個月的寫作挑戰更新。 從第一個月有點難堅持,到現在習慣了每天早起寫作。不過,變化未因此而減少或停歇,反而產生了意想不到的轉折。從互動數、登上首頁、個位數觀看等,高潮與低潮之間交互著,就像洗著三溫暖,無法預期接下來要發生什麼事?
Thumbnail
宇牛-avatar-img
2025/02/25
堅持是痛苦的事~不如當成生活習慣!
地球體驗營 (咻)-avatar-img
發文者
2025/02/26
宇牛 內化成生活習慣,,是最高境界💪
付費限定
翠兒終於在米高演唱會後台與偶像相見! 然而,這場相遇卻也勾起了她對過去一段甜蜜而傷感的回憶。
Thumbnail
所在編章︰ 第三編 物權\第二章 所有權\第一節 通則(§765~772) 立法沿革︰ 18.11.30制定公布→98.01.23修正公布 民法第768條(動產所有權之一般取得時效)(98.01.23修正公布) 以所有之意思,十年間和平、公然、繼續占有他人之動產者,取得其所有權。 理由:
所在編章︰ 第三編 物權\第二章 所有權\第一節 通則(§765~772) 立法沿革︰ 98.01.23增訂公布(後續尚無修正) 民法第768條之1(動產所有權之特別取得時效)(98.01.23增訂公布) 以所有之意思,五年間和平、公然、繼續占有他人之動產,而其占有之始為善意並無過失者,取
所在編章︰ 第三編 物權\第二章 所有權\第一節 通則(§765~772) 立法沿革︰ 18.11.30制定公布→98.01.23修正公布 民法第769條(不動產所有權之一般取得時效)(98.01.23修正公布) 以所有之意思,二十年間和平、公然、繼續占有他人未登記之不動產者,得請求登記為
所在編章︰ 第三編 物權\第二章 所有權\第一節 通則(§765~772) 立法沿革︰ 18.11.30制定公布→98.01.23修正公布 民法第770條(不動產所有權之特別取得時效)98.01.23修正公布) 以所有之意思,十年間和平、公然、繼續占有他人未登記之不動產,而其占有之始為善意
所在編章︰ 第三編 物權\第五章 不動產役權(原:地役權)(§851~859之5) 立法沿革︰ 18.11.30制定公布→99.02.03修正公布 民法第852條(不動產役權之取得時效)(99.02.03修正公布) Ⅰ不動產役權因時效而取得者,以繼續並表見者為限。 Ⅱ前項情形,需役不動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