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的職務也有任期〉2025-04-11
這幾天閃過一個念頭:民意代表、政府官員,一屆的任期都是四年,且有些會有連選連任的限制。這提供了我們一個每四年重新檢視其是否適任、以及有沒有人更適合該職位的契機--當然,如果真的非常不適任的話,我們也不需要等滿四年,必要的時候,我們能夠發揮公民的權利,透過罷免讓他們離開。
但如果是一個非民選的人,在多數的職位、角色、關係上,我們並不會自然地每隔四年(或其他週期)就檢視一次自己。許多人往往將自己的生活交付給習慣,沒有癢的地方不抓、沒有故障的地方不修,既然工作做得好好的,就根本不去思考離職。
然而,或許我們可以從任期的角度去思考,自己是不是待在同一個位置上面太久了?停滯不前,阻擋了自己與工作單位改變的可能性。
尤其,其實很多事情沒有如縣市首長的政策那樣涉及廣泛,或需要耗費時日才能看到結果。多數時候,人們的職位也並不允許他們作為重大活動的主要決策者。
在這樣的情況下,當你在這裡能學到的東西、能完成的事情已經告一段落時,與其說離開是逃避或放棄,或許也能試著從「任期結束」的角度去思考,功成身退、將接力棒傳遞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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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你正要進入你目前的這個職位或生活方式時,你的「參選政見」是什麼?你預期你會在這份工作的任期內,做到哪些事情,以不讓作為選民的那個你(或重要他人)失望?
如今的你去評判,會覺得自己做到了多少?又有什麼地方跳票了呢?然後,你會想連任嗎?如果會的話,你應該在接下來的時間裡,完成什麼樣的政績,讓你自己願意再給自己一次機會,把這一次任期裡面沒做好的事情完成,並做得更好呢?
還有,作為一個終有一天要卸任的人,你有沒有在任期內培養接班人,或者看見其他同樣適合這項職位的人,讓你曾經負責的「這座城市」能夠延續著你的施政,繼續走向理想的方向?
就像在〈九局下半〉裡,熱狗唱的「投手是你/打者是你/裁判也是你自己」,當你同時是候選人、選民、以及現任的執政者時,你必須要以更豐富的角度重新思考。
你不會一輩子是現在的模樣。那麼,什麼是對自己以及對自己所在的地方最好的事?如何學習、實踐、溝通、傳承。然後,帶著過去的經驗與支持,前往更適合成長之後的你的去處,重新耕耘、再次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