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嬰留職停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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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嬰留職停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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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嬰留職停薪期滿 回復原職實務處理?
《性別平等工作法》第3條第9款 回復原職 指回復受僱者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時之原有工作。 《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7條 前條受僱者於育嬰留職停薪期滿後,申請復職時,除有下列情形之一,並經主管機關同意者外,雇主不得拒絕: 一、歇業、虧損或業務緊縮者。 二、雇主依法變更組織、解散或轉讓者。 三、
2024-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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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嬰留職停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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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原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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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有工作
《性別工作平等法》草案通過-勞工「育嬰留停」權益大升級
行政院於7月1日通過《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及《就業保險法》第19-2條之修正草案,為使勞工安心養育子女,本次修正草案除增加產檢假天數,亦提升中小企業受僱勞工育兒上之工作彈性,並鼓勵父母應共同承擔養育責任,而刪除原先配偶須就業或父母不得同時請領育兒津貼之限制。
2021-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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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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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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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
[職場案例小教室]產假與育嬰留職停薪的注意事項(提前與分次)
<產假與育嬰留職停薪的注意事項> 1.一般而言,醫生大多會先跟產婦預告可能生產的期間,依照現在的規定可以跟雇主請求提早休產假是沒有問題的,大原則可以4週為分界。 2.有關育嬰留職停薪的規範限於小孩3歲前最長可請2年,原則上是可以分次請的,但每次請的期間建議不低於6個月。
2019-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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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場案例小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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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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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嬰留職停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