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十多年,再度相約,兩個人都有些忐忑。
相約在一家頗富盛名的小小日料店,狹長空間,以吧台為主的座位大約十個左右。因為時間略早,幾乎沒有客人,我和男人習慣往吧台深處坐。
太久沒見,頗為尷尬,有一句沒一句的暖場是:
「妳還抽菸嗎?」
「還抽,我比較驚訝你竟戒菸了。」
「因為生病了,說來話長……好久不見。」
「不會很久啊,我倒是常看到你,只是我都在舞台下,大螢幕會看到你喔。」
「咦,哪一場演唱會?」
「很多啊,像○○○或╳╳╳演唱會……」
「哎呀,我不知道妳在?怎沒告訴我?」
「幹嘛告訴你?」
吧台裡,20歲出頭、手臂刺青、綁著花頭巾的小男生,聽見我們的音樂討論,送上一碟涼拌毛豆,主動介紹自己是某個樂團吉他手。唔,我們倆面面相覷,沒聽過的樂團;他繼續補充,他也兼另個樂團的吉他手,我們繼續面面相覷,依舊是沒聽過的樂團。小男生也不在乎,得意地講起自己的樂團,送上兩碟握壽司,話語停不了。
花頭巾小男生忽然問男人:「你在哪個樂團當吉他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