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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作的刻意練習(九)|寫小說和寫劇本的差別(下):和導演一起編劇

2021/03/28閱讀時間約 8 分鐘
同主題的上篇下篇,刻意寫得和一般期待的手把手步驟教學或列點式工作秘訣不同,只談原則性規格限制和 mindset。因為技藝能練,但要把技藝往哪個方向練下去,需要了解工作技藝之所以發展成現況的現實條件。
麟左馬在另一個音樂專題 DJ crafts 的開篇〈DJ 是舞會策展人〉提出一個 artist 和 curator 的分野:藝術家是從內在創造完整內容的角色;策展人是以觀點為創意,選擇和觀眾溝通的角度的服務業。兩者都需要創意,但後者的主要工作是溝通。拿到影視工作上,往往導演是 artist,而編劇是導演的 curator。藝術家往往很需要好的策展人,我來說說在和導演們合作的情況下,為什麼拍片的需要我們這種寫字的。
幸運的是,好的小說家其實都具有編劇的核心技能:開展故事。我也因為寫了小說,有機會和更多擅長視覺敘事的人一起開展他們的故事。以下是工作過程中,發現導演們真的需要我為他們做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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麟左馬,旅美台灣小說家,主要寫科幻跟推理。 通常以探戈DJ和製鞋業者的身份出現,身兼舞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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