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歲女童在街頭被殘忍殺害,引起社會極大反響。事發後的前幾天,我幾乎什麼也沒有說,因為那時很多人在極度憤怒的氣氛中,社群網路上殺聲一片,情緒化嚴重,無法認真討論。現在,大家的情緒有所平復,尤其是死者媽媽感人肺腑的誠懇勸告,讓激情逐漸轉為理性的討論,我覺得是時候要來說幾句話了。因為,我也曾是精神病患的受害者。
不知道是否還有人記得,2011年11月的某一天,我正在清大的教室給研究生上課,突然有不認識的女性在課間休息的時候進入教室,不說話,直接從書包裡抽出一把刀向我走來;我見勢不妙,立即起身抓住她的刀柄,她力氣沒有我大,刀被我奪下,才平息了這場險境。我隨後報警,警方迅速介入並找到該犯家屬,我才知道,她是一位患有中度妄想症的病患。她在電視上看過我,不知道為什麼認為我是她男友,且對她始亂終棄,於是決定行兇洩憤,刀都是當天新買的,還買了兩把。這當然是一個精神病患的妄想,但是她執念甚堅,這次來行兇,是從加護病房逃出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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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件事經過媒體大幅報導,引起出身新竹的民進黨總召柯建銘先生的關注。我要再次感謝柯總召,他非常關心我的人身安全問題,特別請我到他的辦公室,同時邀集警政署、衛生署等相關單位來一起,討論如何防範類似事件發生;但經過兩個小時討論,結論是幾乎沒有有效的防範方式。那次會上,經相關單位說明我才了解,精神病患強制送醫,要患者本人或者家屬同意;且強制就醫,一般也不能超過三個月,三個月會就要讓他回家,交由家長負責督導患者按時服藥。該患者的主治醫生也跟我說,很多精神病患回家後,並不會按時吃藥,家屬也不可能24小時隨時監護。
這真是令人十分無奈的事情,我請教了很多專家和朋友的意見,大家都束手無策。有人建議申請法院禁止接近的強制令,可是患者怎麼可能理智地遵循強制令;雖然違法強制令就會被關押,但那必然是違反強制令後的事情,如果該患者已經對我行兇,再怎麼關押,對我來說還有什麼意義?最後我只能採取自保的方式──隨身攜帶防狼噴霧器,這似乎是唯一的辦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