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empt of court(藐視法庭)一案今早終於結束結案陳詞。下次離開監獄會見朋友,大概也要待至下月的contempt of court宣判,以及估計最遲在十月的終審法院上訴(即終審法院可能會在十月決定,是否接納我們的上訴申請,並決定會否批出許可)。
先跟大家解說一下目前情況,本來估計926重奪公民廣場一案,即使上訴不成功,我也可以在本年12月17日出獄,但由於旺角contempt一案判監的機會極大,相信在法庭十居其九不願同期執行刑期的情況下加刑數個月的機會非常大,我也要作好心理準備,大概在農曆新年後方可服畢刑期。或許看到這裡,你會問能否在下月保釋出來,不過由於我是「兩單案一齊同時判坐監」,律師表示在此情況下,申請保釋待審的機會好像不太大,不過這方面的案例實在少見,要跟律師好好了解,才能跟大家分享。
不過想說的是,對比起東北案判刑13個月,其實我們重奪公民廣場案的刑期又算得甚麼呢……今天跟黃浩銘等在高等法院見律師,他除了面對東北案已判了13個月,跟我同案的contempt of court估計刑期半年計,還有雨傘運動的公眾妨擾罪,若三罪的判刑加起來,待至2019年方能獲釋,實在是難以想像。與此同時,我也要不厭其煩地提醒大家,即使仍有報章把我們926案三人擺在A1頭版,還是要不厭其煩地提醒大家,請把大家更多的關心,放到其餘13位被捕戰友,還有在其他案件已被判監或正在或即將面對審判,準備成為政治犯的戰友。
大概這就是給大家的提醒,可惜今天仍未看到昨天的蘋果和明報,以及今天的蘋果,所以在接受資訊上也繼續滯後,還是要強調在監獄中實在是「一紙難求」,在苦等大半天後,晚上七時多回到監倉後,至少有一份明報看,能夠在副刊和觀點版的文章(尤其推介大家看鄭煒教授的文章),就覺得很滿足了。
來到監倉過了一個星期,最不習慣的,仍是跟眾志戰友失去恒常聯絡的機會,這種失去外界聯絡、不能得悉外間資訊的感覺真不好受。除了寫日記和看書以外,在獄中便沒有甚麼實質東西可以做,去幫助在民間打拚的各位,而在眾志黨內,過去羅冠聰和我承擔的工作,也一口氣交給大家處理了。
也許,這就是坐監最不好受的地方,失去人身自由限制活動,還是後話,但失去一部可以連接互聯網的手機,無法跟大家並肩作戰,又時刻記掛著所愛和著緊的人,才是難受又不習慣的地方。希望星期六見到眾志的朋友來探我時,感覺會好一點,所以再拜托大家多寫信來,知道外間發生的事情,保留對政治形勢的判斷力是很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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