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再次爆發假疫苗重大事件,這是否代表專制社會的缺陷,民主制度的優越?專制社會更愛作假?民主沒有快的功用,就算今天、或者五年前開始,中國已經民主化(應該會分裂成多個國家),其他條件不變,我想有問題的疫苗還是會有問題,今天還是會爆出事件。
不過,民主化還是會有分別的,那就是這次的問題,中國的民眾會有一定的政治權力去處置相關的人等,媒體可以深入調查,特別是可以大改檢測制度,以及懲處相關的檢測部門的人員。
保障利益而犧牲檢討
代價自然是官僚抱怨「官不聊生」,不少醫藥產業被牽連而失去大量生意,導致很多失業,這些都是經濟代價。
而今天的現實,中國政府為了經濟成果,自是制止事情鬧大,防止這事件鬧大而打擊整個中國醫藥產業的經濟,而進一步影響民生,影響醫學投資與相關人員的生計。相關人士會在體制裡防止檢討,他們會訴之以人情,說:難道我們這麼多年對政府與國家產業的忠誠和努力,只因為一次錯誤就被抹殺?你們捨棄我們,這國家值得我們效忠嗎?這些人能做這些戰略產業,自然有一定的政治關係。
所以某程度上,我們說民主有好處,跟他們說專制有好處。兩者是沒有矛盾的。因為民主社會檢討時,一樣會犧牲經濟利益,而專制社會則更可能為保住經濟利益,而把檢討犧牲了。
行賄成本與法律標準
發生了狀況,要處理,商人想的東西,是成本問題。
要行賄一個民主社會的成本很高,他要行賄的人比較多(包括傳媒、民代、走路工、投票的民眾、法官……),守法會比較便宜。理性的商人會慢慢走向,與其去到處打點關係,不如從基本面做還便宜。
而專制社會,則只需要行賄幾個關鍵人物(通常是有關官僚,檢測人員),所以行賄比較便宜。對於商人而言,這是一個成本問題。如果有比較便宜的方式,就可以連不良品也賣出去、增加利潤的話,自然會選擇掌握關鍵人物,去降低法律標準。
至於單靠法治是否就有效呢?法治需要配合立法,而在專制社會,特別是一個強調經濟發展的專制社會,立法會對標準比較寬容(因為提高標準,成本就會增加),所以只靠法治應該是不行的,因為他所依據的法律本身就是打算為經濟而犧牲安全。完全實現也只是合法地把安全犧牲掉。
至於香港,是否還安全呢?在我看只是在倒數,某一天會爆破,因為香港政府也在不斷降低香港的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