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劇《權力的遊戲》第三季第九集「血色婚禮」中,主人佛雷違反了「賓客權利」,將來聯姻和參加婚禮的史塔克家和徒利家族人密謀殺害。與此類似,莎士比亞的《馬克白》中的馬克白也違反了「賓客權利」,將客人鄧肯王殺害了。
所謂「賓客權利」, 是故事中的維斯特洛大陸傳承了千年的一項傳統,是七大王國共同遵守的神聖法律。無論平民還是貴族,當賓客來到主人的屋簷下做客,接受了主人提供的麵包和食鹽,「賓客權利」即生效。在此後的做客期間,雙方均不得加害對方。違者會觸犯神聖的條律,據信會為新舊諸神所不容,舊神和七神教義中都是如此。
這雖然是小說中的說法,但在西方文化傳統中確有這一習俗。據網上查閱到的資料,「賓客權利」是一個古希臘-羅馬世界的概念,意為賓客的神聖權利和主人的神聖義務。在古希臘,所有陌生人,無一例外,全都被看作處於宙斯的保護之下,並享有賓客權(right to hospitality):也就是在客人到達時,應得到衣物和娛樂,且主人不得在盡到這些義務之前詢問對方的姓名和經歷。侵犯賓客的權利會招致諸神的憤怒;在古羅馬,賓客權在法律上的定義要比希臘更加完備。住客之間的紐帶之緊密程度可與主人和僕人之間的關係相比。主人甚至有義務在法庭上充當客人的庇護人。這種契約是神聖不可侵犯的,以朱庇特之名行使,並且只能以公開宣告等正式途徑解除之。
西方歷史上,違反「賓客權利」的事例也有不少。《權力的遊戲》的原著者馬丁在訪談中說:「血色婚禮其實是根據幾個蘇格蘭的歷史事件完成的。其中一個是黑色晚餐。蘇格蘭國王同黑色道格拉斯部落的戰爭。他跟部落講和,誠摯的邀請年輕的道格拉斯伯爵到愛丁堡參加一場盛宴,並保證絕不傷害他。在盛宴結束的時候,國王的手下開始擊鼓,他們拿出了一個密封的盒子,放到了伯爵的面前並將其打開。裡面是野豬的頭顱,象徵著死亡,當他看到這個的時候,他就已經知道事情的真相了。他們被待了出去並且被處死在了院子裡。另外一個實例是格蘭克大屠殺,麥克唐納部落到了坎貝爾部落做客,他們堅信雙方會堅守這個準則。但是坎貝爾部落卻開始對身邊所有的麥克唐納人進行屠殺。所以,不管我是怎麼寫的,歷史的真相其實更糟糕,更殘忍」。
但不管怎樣,西方的文化傳統中有這麼一個規則,並且發揮了重要的正面作用,避免了政治鬥爭的殘酷性。而反觀中國的文化傳統,壓根就沒有這樣的概念,主人殺害客人的事特別多。中國的政治鬥爭,特別是宮廷政變,多是主人對客人暗下毒手。比較著名的有公子光刺王僚;張學良拘禁蔣介石;北洋時期,兗州鎮守使張培榮設宴誘殺受招安後的綁匪孫美瑤。鴻門宴上,項羽及手下也是準備殺劉邦的,只是項羽一時猶豫,被劉邦溜走了。還有曹操殺呂伯奢,客人殺主人,也與「賓客權利」相違。另,現代抓捕重要政治人物,也多以開會誘捕,算是新的違反“賓客權利”的演化形式。
總之,因為沒有「賓客權利」這個概念,中國的政治鬥爭更為陰險和殘酷,沒有任何底線和約束。在做那些傷天害理的事前和事後,也沒有多少心理負擔和悔罪感。我以前寫過一篇文章《馬克白的罪感和公子感的快意》,就分析過這個現象。莎士比亞借馬克白的口說,「要是幹了以後就完了,那麼還是快一點幹;要是憑著暗殺的手段,可以攫取美滿的結果,又可以排除了一切後患;要是這一刀砍下去,就可以完成一切、終結一切、解決一切——在這人世上,僅僅在這人世上,在時間這大海的淺灘上;那麼來生我也就顧不到了。可是在這種事情上,我們往往逃不過現世的裁判;我們樹立下血的榜樣,教會別人殺人,結果反而自己被人所殺;把毒藥投入酒杯裡的人,結果也會自己飲酖而死,這就是一絲不爽的報應。他到這兒來本有兩重的信任:第一,我是他的親戚,又是他的臣子,按照名分絕對不能幹這樣的事;第二,我是他的主人,應當保障他身體的安全,怎麼可以自己持刀行刺?而且,這個鄧肯秉性仁慈,處理國政,從來沒有過失,要是把他殺死了,他的生前的美德,將要像天使一般發出喇叭一樣清澈的聲音,向世人昭告我的弑君重罪;「憐憫」像一個赤身裸體在狂風中飄游的嬰兒,又像一個禦氣而行的天嬰,將要把這可憎的行為揭露在每一個人的眼中,使眼淚淹沒歎息。沒有一種力量可以鞭策我實現自己的意圖,可是我的躍躍欲試的野心,卻不顧一切地驅著我去冒顛躓的危險。」
2013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