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虎教我們的一堂商業課

2019/08/25閱讀時間約 8 分鐘

人不可能完美,但不同層面的道德因素、以及自己的底線還是要想清楚;如果太懶、太過自信,管你是多了不起的設計師或企業家,夜路走多了還是會碰到阿飄。

(首圖來源:Wikipedia

三種「道德」

一般來說,我們在外面與人往來,可以分成三個「道德」層面:
  • 法律上的道德
  • 做生意的道德
  • 做人的道德
這裡說的「道德」和分類方式,並不是傳統上的定義、也不必看得太嚴謹或高尚;只是因為一時沒有別的詞可以代替,所以借用一下(你要說是「修養」或「原則」也可以,但也差不多)。
簡單的說,就是:
  • 法律道德:基本底線,就是盡量不做違法的事;
  • 生意道德:雖然不犯法,但是違反商業互信、害人利己的事情也盡量不做;
  • 做人道德:雖然符合上述兩點,但容易給人自私自利、滿嘴謊言、損人不利己……等等負面形象的事也不做。
完全符合這三點,並不是在社會上生存的必要條件;你一定也可以隨手舉出符合其中一兩點、但其他地方就做得不太好的人。
能同時符合這三點,而又能事業成功、聲望崇高的人,當然是最好的(其實還可以再分為「實際上如此」跟「表面上如此」的人,不過這個差異我們就先忽略不談了)。

自己的底線

我要說的,當然並不是追求這種最高境界;重點在於有時候必須自己設下底線,把這幾件事情區分清楚。這個底線是無形的、沒有定義的、也沒有人會約束你該怎麼做;但是以我個人來說,底線就是:
不違反法律道德之外,保護自己、也保護別人。
講了這麼多,其實我是想拿這幾天很熱門的「石虎車廂設計師」的案例,來說明一下我的理論。

指豹為虎

這個案例在(看得到的)法律道德層面,有兩個疑慮:
  • 使用買來的圖庫素材;
  • 使用版權已被買斷的康熙字體。
康熙字體這一點比較單純;就是理論上不能用(詳情請見這篇文章說明);但這位設計師用了,似乎也沒有去查核商業使用授權的問題,現在就看要怎麼補授權、或是改掉。
至於使用買來的圖庫素材,我自己作為前專業、現業餘的平面設計師,這件事的法律底線其實很清楚:買本身沒問題,但買的時候就要確認這個素材:
  • 是否可以用於商業作品?(有些不行,有些可免費個人使用、但商用必須購買等等;各家公司、甚至各項素材的規定不同)。
  • 若可用於商業作品,是否允許修改、重製、組合等等「變造」作業?(有些素材雖然可以商用,但不允許修改,例如某些風景或新聞照片)
  • 是否有其他附加規定?(必須加註作者名稱、來源等等)
我自己主觀相信,這次的案例應該都沒有上述問題、設計師在購買使用前也已經注意到這些規定(如果沒有的話,說真的就太混了,不能幹這一行)。
所以,假設在不違反法律道德的前提下,這位設計師是否違反了商業道德?
從新聞報導上看來,設計師在這次爭議中最大的問題,是曾經「暗示」這個素材中的「豹」是自己畫的;這一點跟「指豹為虎」都是「做人道德」的問題,先放一邊不談。

用圖庫素材不行嗎?

那麼,在設計作品中使用(沒問題的)圖庫素材,違反了商業道德嗎?
原則上是不違反的,不過這其中有一些微妙的「底線」因素。在這邊,我就用自己的習慣來舉例。
  • 使用
我自己在做設計、尤其是自用作品(如自己的網站、名片、公司用品等等),一定大量使用免付費、無需標註作者、可自由改造的素材,既省錢又好用。
但我有兩個原則:
  1. 盡量不使用「一看就知道是圖庫」、或者已經被用到很無趣的東西,例如「兩個穿西裝的洋人在辦公室握手」的照片;
  2. 如果是繪圖素材(例如logo向量檔),一定會經過某種程度的修改組合,不會直接使用;除了個人原則之外,也因為直接使用的「撞衫率」太高。
  • 不使用
我自己在做一般的商業設計案時,絕對不使用圖庫素材。
這一點不是法律道德問題,只要符合前述的使用規範,誰要用都可以。我自己不用的原因是:
  1. 只要時間和預算合理,應該要拿原創的東西給客戶,否則良心說不過去;
  2. 萬一圖庫素材跟別人「撞衫」(還不需要到「指豹為虎」的程度),對自己和客戶的信譽都有影響。
要再強調的是,基本上用沒有問題;但出來江湖混,人的問題是最麻煩的。這邊舉個商場上很常見的假設案例,來看看這個底線有多難畫:
案例1:
  • 我花了22K跟隔壁小學生合法購買了一幅他的塗鴉作品,然後以本工作室的名義去做了300萬的公家設計標案。
  • 我拿了本工作室月薪22K小助理的塗鴉作品(已簽約規定作品著作財產權屬於公司),去做了300萬的公家設計標案。
這兩個狀況中,哪一個有法律或商業道德問題?你覺得哪一個的老闆是「賺很大的奸商」或「不誠實的設計師」?
實務上都沒問題。除非我自稱塗鴉作品是自己畫的、而且還上電視大談自己的創作理念;或是小學生忽然向媒體爆料,說其實作品是他上托兒所的妹妹畫的。
案例2:
  • 這次的「石虎」設計師用了授權有問題的字型、以及在未修改「豹」素材(應該是沒改)的前提下,做了公家標案的作品。
  • 如果是我做的話,基本上(如果一定要)我會參考原始素材的概念和姿態,然後依照石虎的造型和特徵重繪。字型方面就更簡單了,因為原始的康熙字模是沒有版權保護的;就算是二三十個字,有能力的設計師都可以在幾天之內參考重繪出來(敢這樣說,是因為這件事我在高中時代就做過了)。
對於商業設計師而言,後者的作法都是不應該有技術門檻的;即使設計圈有「設計師不一定是插畫師」的討論,但找到能做的人絕對不會是問題(下次如果有需要,又找不到人,你至少可以找我;如果設計師沒有插畫師朋友,也不該幹這一行)。

全天下設計師都會(?)犯錯

回過頭來說石虎這個案子。先假設「說是自己畫的」是大家誤會,其實沒這個意思;設計師犯的錯誤在於:
  • 誤認「符合法律道德就是符合商業道德」:如同我前面說的,「使用沒問題的圖庫素材」這件事本身,根本就不是這次爭議的焦點,誰都可以用、都不會被抓去關。然而一旦被發現使用了相對廉價的圖庫素材,就難免會被鄉民認為「賺很大」。
  • 懶:不求證作品主視覺(石虎)特徵、不求證字體授權問題,懶得自己重新設計主視覺、懶得重繪輔助視覺元素(字體)。自己重繪除了避免「撞衫」,還有兩個作用:
  1. 設計彈性更大,例如調整石虎姿態、創作更多變化、未來商品化機會更高。用了單一圖庫商品,就等於斷了設計師自己的這條路,但這不是這次案子的重點。
  2. 自己畫的:無價。圖庫素材一張300元,自己畫的喊30萬成本沒人可以反駁。
總之,以設計師行業的觀點來說,這位女設計師長相如何、學歷如何、過去如何成功都不是重點;重點在於過度自信、專業意識不夠、怠惰。

結案有技巧

當然一個大一點的設計案(尤其業主是公部門相關),過程中一定有很多困難、和不為人知的辛酸;或許他曾經做過自繪的提案但被否決、或許業主在過程中有諸多不專業的意見、甚至刁難。
但我猜想,這都不是這次案子爆發的理由;資深的設計師都有很多瞞天過海的撇步,可以讓案子順利完成。
舉例來說,這次的「石虎」案為了方便,甚至可以用圖庫素材和無授權字型提案,但最後以「避免侵權問題」和「更接近真的石虎」為由,以「看起來都差不多啦,但我們自己重繪一下比較好」的版本驗收。
這一點技術上很困難嗎?我認為不會。但設計師這樣做了嗎?沒有。

案子是一時的,設計是一輩子

再回到前面講的底線:這位設計師或許沒有觸碰法律道德底線,但他沒有保護自己、也沒有保護別人(業主);把「使用素材圖庫」這個原本不該是問題的問題,變成了自己設計生涯上的一個汙點。
其實,包括我自己在內,我們多多少少都犯過「法律」、「生意」、「做人」三種道德不分的錯誤。有時候總以為在其中某一點上站得住腳,就可以風平浪靜、百毒不侵;殊不知,老鼠總會從想像不到的地方鑽進來,把你辛辛苦苦積存的資產啃成一堆殘屑。
只能說,人不可能完美,但這些不同層面的道德因素、以及自己的底線還是要想清楚;如果太懶、太過自信,管你是多了不起的設計師或企業家,夜路走多了還是會碰到阿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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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瑞德
傅瑞德
行銷與媒體經營管理顧問、科技產業觀察者、寫作者、翻譯者;煙斗、雪茄、艾雷島威士忌愛好者。重機騎士,插畫家、數位書法、木工師父,能做的鄙事比你想像的多更多。過去的文章在 http://fredjame.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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